原标题:文化的作用应不断彰显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稳步实施,“坚持文化先行”的理念日益成为共识,文化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正不断彰显。
文化是凝聚“一带一路”共同利益的“黏合剂”。古丝绸之路不仅产生了巨大的商贸效应,更为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丝路精神成为相关国家的共同记忆和永恒财富。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秋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与相关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就是在尊重历史、传承文化的前提下,力求缩小各方的误解和分歧,画出最大同心圆,最终实现利益共同体。
文化是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润滑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形成了大小不等、发展层次不一、文化显著多样的“利益攸关方”。由于各方需求各异,潜在矛盾甚至现实摩擦不可避免。在此情况下,更需要从文化上找到突破口,以文化交流对话增进彼此间的理解认同,以文化之手补充经济杠杆,取代传统安全威胁。
文化是推进“一带一路”持久建设的“助推器”。历史经验表明,文化上的相互理解和欣赏是促成其他领域合作的纽带。相反,文化的差异与冲突则容易造成交流的误解和障碍,甚至陷入“修昔底德陷阱”。这就要求既不能让“文明冲突论”成为自我实现的预言,更不能让“文明冲突论”阻碍“一带一路”建设持续、长期推进。
人们欣喜地看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并稳步实施3年多来,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机制逐步增多,相关合作平台基本形成,交流对话的载体和内容也日渐丰富,文化产业及对外文化贸易渐成规模。但也要正视,与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领域相比,民心相通尤其是文化交流还存在短板,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前期落地项目还比较少,市场作用、民间作用发挥得还够不充分,不同文化之间的隔阂与交流不畅依然存在,表现在舆论层面,围绕“一带一路”本身还有很多误解和疑惑。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一项没有文化支撑的事业难以持续长久。”“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政治上的互尊互信,也需要经济上的互利互惠,更需要文化上的互学互鉴。在未来一段时间,应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沿线和相关国家在文化领域互学互鉴,最终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大局。
2016年底,《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出,为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绘就了路线图。在实施好这一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真正坚持平等对话、开放包容。历史上,四大文明古国均分布在“一带一路”沿线。当前,中华文明、印度文明、东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等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汇聚交融。文明没有高低之分,只有秉持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的基本态度,文化交流才有基础和意义。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和民间的积极性。在推动文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过程中,政府、市场和民间缺一不可,应各负其责,不缺位、不越位。政府做好顶层设计,提供好政策支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激发企业和民间活力,文化交流才可持续、有实效。三是将文化交流置于“一带一路”建设更高的地位。经贸和文化是“一带一路”的两翼,可以突破“软、硬”之分。文化交流不仅可以润物无声,也可以落地有声。文化本身也可以成为经贸的一部分,经贸本身也蕴藏着文化元素与底色。
简言之,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文化要承担起应有角色,同时也要搭上“一带一路”建设的快车,推动沿线国家互学互鉴落到实处,进而使民心交流更加紧密。
(作者为中国外文局对外传播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孙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