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张会员卡吧,以后消费可以打六折!”——“会员卡”骗术, 已成为诈骗消费者现金的“陷阱”。 目前在许多城市(镇)“会员制”消费已成为一种新时尚,比如 不少高档健身俱乐部、豪华美容美发中心、洗澡堂、洗车行等,经营 者纷纷推出了多种多样的“会员卡”,即:消费者预先交一笔现金, 购买一张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的“会员卡”,然后可在以后的消费中 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优惠,每次消费的费用大多在“会员卡”的预付 金额中扣除。“会员制”消费对商家吸引、培养相对固定顾客群和使 消费者获得一定实惠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会员制”消费在一些 地方竟成了部分商家非法敛财的“陷阱”,有的企业大肆发放“会员 卡”,收取高额会费后突然停业关门携款潜逃,给许多消费者带来很 大伤害。 万某从2003年下半年起租用某铺面开办“风云形象设计广场”( 即美发店)后,设置“钻石卡”圈套骗钱,凡消费者预付200元现金 买一张印有卡号和老板万某签名的“钻石卡”,消费者凭“钻石卡” 便享有100次洗、剪、吹的全套服务,即每一次洗、剪、吹全套服务 仅收2元,活动推出后,先后销出“钻石卡”200张,在“钻石卡”的 泡沫利润诱惑下,“风云”店资深的理发师等也用数千元工资充作了 “钻石卡”的股金,不料今年3月“风云形象设计广场”突然关门停 业,万某卷款潜逃,至今不知去向,“钻石卡”全成废卡,200多名 消费者和10多名员工受到坑害。 有关部门近日指出,“会员制”消费是新生事物,部分商家诚信 缺失是导致消费纠纷频发的根本原因,许多消费者花几百元、几千元 购买“会员卡”,可是双方的责、权、利等,事先却没有用任何正式 的合同作出合法约定,加之许多“会员卡”卡片上往往都印有“最终 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文字,商家借机故意减轻或逃避其损害消费者 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当前各级消委在处理“会员制”消费 引发的投诉时,因缺少针对性较强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调解的难 度相当大,如果商家恶意卷款潜逃,消费者购买“会员卡”的损失大 多无法挽回。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警示建议:对当前多种多样的“ 会员卡”低廉促销活动,消费者应理性对待,保持必要的警惕,避免 受骗;在当前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 识,“会员制”消费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的商家;入会前消费 者应督促商家作出退会、退卡途径与方法等承诺,避免误入不法商家 设置的圈套;若发现不法商家利用“会员制”骗钱坑害消费者,广大 群众和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或消委投诉举报。 (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