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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必被捉

2004-03-25 06:05:10 

  主持人:如果案发后李波及时到相关部门自首,判决结果会怎样呢?
  韩敏(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波犯罪一案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多方面的。作为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本应努力工作报答养育自己的父母,担负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但他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走上了一条自认为最快捷的“钱途”,结果妻离子散。如果李波第一次犯罪后及时停手,或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小一些,他不会被判10年徒刑。再就是案发后,他如果不是心存侥幸,而是及时到公安机关自首,他也能获得减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这里我要告诫人们:千万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义之财不可取,否则,伸手必被捉。
  主持人:在这个案件中李波认为,“反正流量计显示不出偷送的液化气量”,这个漏洞是否对他犯罪起到助推作用?
  韩敏:应该有一定关系。案件侦查终结后,我院立即对该案件的发案原因及对策进行了专门的调研,并向企业发出了检察建议,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全厂所有的管道和流量计进行了彻底的整改。此案给我们的警示就是:企业必须有“羊未亡先固牢”的超前防范意识,在不断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必须把法制教育渗透到职工的基本素质教育中,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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