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政府放权,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出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就是要求官权退,民权进。 官权退,就是要使过于强大的国家权力退出一些公共领域并改变其发挥作用的方式。以取消农业两税为例,它的意义首先还不在于让农民少交一点钱,减轻他们一点负担,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农民不用交税了,那些扰民的乡村干部就少了一个借口,农民可以多一点休养生息的机会。特别是农业特产税,这是一些基层政府“逼农致富”的体制根源,什么作物可以创造税源就逼迫农民种什么,剥夺了农民应有的种植自主权。现在把这个税种基本取消,最大的意义就是把种植自主权还给了农民。这实质上是“官权”开始从农业领域退出。 民权进,就是要真正实现民众的自主权和民主权。去年,国务院下决心废除了收容遣送制度,在新制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取消了“结婚需经单位批准”及强制婚检等条款,“官权”退了一大步,民权进了一大步,深得人心。官权退出,民权跟进,就要实现从过去的“管民”和“治民”向“爱民”和“为民”的转变。这种转变应该具体表现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上。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政府都要以民权为重,体现小机构大服务的政府行政理念。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政府才能放下不该管的“官权”,从而减少垄断,促进公平竞争。 而现在的体制,包括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从总体上看都还是官本位的,即官权大于民权、缺乏民权对官权制约的体制。目前很多法规实际上是由部门制定的,出发点只是考虑如何管,忽略了执政为民、方便群众的观念。但法治必须实现由官本位向民本位、从官治向民治的转变。《行政许可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其精髓就是限制官权扩大民权,政府部门的观念必须转变过来。行政审批曾经是政府职能的核心内容,其衍生出的特权、强权正在不断减少,审批制变成了许可制、登记制,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是政府职能调整的重要表现。 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要“抓紧解决城镇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官权与民权之间的矛盾,努力强化政府的有限意识。因为,城市房屋拆迁和农村土地征用纠纷表现出的问题不是小事,而是事关每位公民的权利、尊严和人格的大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官权退,民权进的意义很深远。
□ 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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