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开盛:岂能被“9分钱处方”麻痹

2010-06-14 11:00:00来源:红网作者:鲁开盛

  你相信9分钱就能治好感冒吗?家住双楠社区的庄大爷因感冒发烧,在双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花9分钱买5片“扑热息痛”就把发烧“止住”了。昨日,庄大爷说,他活了77岁,生平第一次花9分钱治好感冒发烧。“这是史上最便宜的处方!”庄大爷开起玩笑说。(6月13日《成都晚报》)

  前几天《扬子晚报》刚刚刊发了“1毛钱处方”,今天《成都晚报》紧接着就来了个“9分钱处方”。好家伙,不是想不到,就怕做不到。照这样下去,估计“8分钱处方”、“7分钱处方”甚至“1分钱处方”的报道也快要面世了。

  6月9日《扬子晚报》“1毛钱处方”说的是常州某医院给小患者治疗拉肚子,开出了5粒黄色小药片“痢特灵”。“痢特灵”半粒一顿,一日三顿,5粒药可吃三天。仅花一毛钱孩子的病痊愈了,这个“1毛钱处方”被病人家属誉为“世界上最便宜的处方。”

  在药价虚高、大处方、就医难的今天,“1毛钱处方”的报道俨然给了国人一缕曙光。或许出于“宣传”的需要,有一定的减压作用。但显然,除了弱智者,任何人都明白,这“1毛钱处方”不具复制性,人们压根儿就不对其寄予厚望。

  别人有“世界上最便宜的处方”,我就要有“史上最便宜的处方”;别人“1毛钱处方”,我来个“9分钱处方”。《成都晚报》到底出于何种心理:攀比?抑或哗众取宠?笔者认为,“9分钱处方”是活生生的一个愚弄读者的新闻策划。而且,这个新闻策划失败得一塌糊涂,因为它连起码的生活常识都不顾。

  “扑热息痛”退烧,本不该是新闻。我们知道,“扑热息痛”属于OTC(非处方药品)。就是说,无需医生开处方,患者到哪个药店都能自行购买。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懂得,“扑热息痛”和“安乃近”、“阿司匹林”一样,都是解热镇痛药。感冒发烧什么的,吃上一片就能出汗退热。

  最简单的,“庄大爷说,他活了77岁,生平第一次花9分钱治好感冒发烧。”——这一句话纯属胡说(当然不是“庄大爷”胡说,而是《成都晚报》胡说),请问:77年来“庄大爷”就没得过感冒发烧吗?如果说近二十年来第一次花9分钱治好感冒发烧还能算是尊重事实,那么二十年前、三四十年前乃至五十年前就不是这回事了。

  众所周知,医疗行业的“涨价”是近几十年才发生的。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七八十年代,看个感冒发烧也不需要多少钱。“扑热息痛”是一个相当老的药品了,假定现在5片只需9分钱,那么数十年前的5片怎么说也不会超过9分钱吧?

  再来说这个“9分钱”。“5片药的药费居然只有0.09元”明显罔顾物价现实。笔者通过检索发现,“扑热息痛”不管是每片0.3克的还是每片0.5克的,其100片装的批发价都在2.7元到4.5元之间。推算下来,即使按照批发价给患者,5片“扑热息痛”至少要1毛3分5厘钱,不可能“只需9分钱”。

  最后还要指出的是,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已经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医师开处方应使用药监部门批准并公开的药品通用名称,不能使用商品名。“扑热息痛片”的通用名称为“对乙酰氨基酚片”。所以,“聂医生查看了一下,在处方单上写下了一种药的名字——‘扑热息痛’”的描述相当可疑:是“聂医生”违反规定,还是《成都晚报》虚拟情节?

  公众不是弱智,岂能被“9分钱处方”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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