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农家菜”成野味代名词

2006-10-26 16:2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李贤伟

  据宁波日报报道:“爱吃溪坑鱼的人越来越多,农家菜馆越开越多,捕鱼的人越来越多,鱼却越来越少。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鱼子鱼孙都要被吃光了。”

    近年来,国内的旅游业越来越红火,伴随着旅游热派生出来的“农家乐”,品味各种“农家菜”,也渐渐成为一种时髦。各地旅游景点的生意人,挖空心思地想尽各种办法,以勾起游客们旺盛的食欲。旅游热中的“农家乐”,活动项目花样繁多,其中最有味道的一项,就是品尝“农家菜”。“农家菜”演变到今天,逐渐成了品尝野味的别称。吃“农家菜”,指的就是吃野味。而所谓野味,就是指在普通人们的餐桌上,一般很少能见到或者几乎不能见到的由某些野生动植物加工而成的菜肴。

    君之爱财,取之有道。博取游客们的欢心,以养肥自己的腰包,如果采取的是适当合法的手段,这原本是情有可原无可厚非的事。但是,许多人却为了赚取高额利润,一味地迎合游客的任何需求,变着法子甚至使用违法的手段来猎取所谓的野味,忽视了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使一些本来可以生生不息的动植物遭受人为的灭顶之灾,使一些本该受到好好保护的自然环境资源,遭受掠夺式的严重破坏,这不但给我们自己,也给我们的子孙带来无尽的灾难,这样舍本逐末式的“农家乐”,到底“乐”了谁?

    我们许多人都曾痛心疾首地指责过别人,以为全是别人的过错,才导致现在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资源的枯竭,却没有几个人能认真地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就是这些破坏生态资源中的一分子?野味固然美味,但要知道,我们在咀嚼这些美味的同时,付出的将是些什么样的代价?保护好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能留给子孙最宝贵的财富。希望大家在经营或感受“农家乐”,出售或品味“农家菜”的时候,都来认真地想一想,我所出售或者咀嚼的这些野味到底合不合法?值不值得我们来好好地保护?在全世界都在大力提倡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今天,呼吁大家给那些野味们留下一条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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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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