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峰
10月24日,河北容城警方已将“艾滋卖淫女事件”的始作俑者杨某抓获,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10月26日法制日报)
最近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的河北容城籍“艾滋女” 闫德利事件,终于有了新进展,最后确认是闫德利原未婚夫杨某一手策划一手所为。如今其已经被绳之以法,但其留给我们的思考却又很多。
那么笔者想问,是谁在玩弄“艾滋女” 闫德利?难道是其的未婚夫?我觉得有点,但不全是,是网络给了哪些谋害别人的便利之门。谁又给为此事件负责?传播者和发布网络都应该负责。
刚开始,大家读了这条新闻,尤其看了其公布的哪些电话,真还有点像模像样,因而引发了网民对“艾滋女”的一片声讨声,最后尽管“艾滋女”出来辟谣,但要不是警方的介入,谁相信她说的都是真话,是实话。
杨某有责任,他是第一责任人,他的举动正说明他是一个目无法纪,心眼太小之人,容不得闫德利,只要有隔阂就可以网上进行报复,结果既让闫德利受伤,也让广大网民受伤,还让公布的200多个电话人受伤。难道自己就不知道网上犯罪与网下犯罪一样治罪?
关键是一些网站没有核实后,任意让这些下三滥的东西成为了祸殃,当时只是网上一篇内容为“河北容城艾滋女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的博客,而网站应该对其核实,不能纵容其传播,结果网站没有这样做,而是推荐后迅速被众多境内外网站转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从而让艾滋女博客的当事人闫德利,成为了压力的焦点。如果不是河北警方随的及时介入调查,并将炮制博客的始作俑者杨某抓获,在这一事件还会影响很远。
网络给每个人精彩的空间和舞台,同样也给“艾滋女”给了传播的机会。如果我们的博客采用实名制,或者对每位注册者的资料进行掌握,谁还敢如此胆大妄为。如做不到这些,对网上一些涉及隐私的事,要进行核实,如果核实不了,就应该对此事负责。
有专家提出,“艾滋女”事件肇事者和传播网站都应受道德谴责,但我认为要让他们同时负法律责任,这样,就会堵住网上传播恶意事件的方便之门,更会让网络环境得到净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艾滋女”已经给网络一个警醒,更给管理者提了醒,实行网络实名也势在必行。同时在网络传播前,应该重视消息源,给社会一个真相,这才是给“艾滋女”的关爱,别让没有由头的恶作剧危害社会,让他人的心灵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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