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位卖了以后 淮北市还能卖什么?

2012-03-22 13:59:00来源:大众网作者:周靖国

    作者:周靖国

 

    提要:淮北市率先在我省公开拍卖公共停车位经营权,闹市区505个泊位被一家公司以一年320万元竞得,这标志着公共停车位即将开始收费。此事经报道后,引起了当地市民的关注。拍卖所得能不能用于公共服务?事前该不该进行听证?如何防止商家乱收费?收费后又该如何维护停车者的权益?(03月20日   稿源: 新安晚报)

    公共车位本身就是一种公益,就是一种便民。政府在马路边划出停车线,广大有车市民出门办事,临时停车。既不影响交通,市容也很秩序,还彰显出一个城市的宁静和繁华。这样的公共车位,全国都有,全世界都有,就连笔者居住的小县城里都有,看起来很和谐,看起来很文明。这种公益或者说便民措施,也充分体现了政府行为中对市民生活的体恤和关爱,具有公园里摆放长椅的功能。 
    可安徽淮北市把这项“公益”卖了,一下子就把闹市区505个“长椅”都卖了。消息说:淮北市区交通负荷确实太重。其实哪里的市区交通负荷都一样,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种表现。百姓生活富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买辆汽车代步,也应该是各个地方政府欣慰的事情。楼房林立,是政绩工程;百姓都买车也可以算作“政绩工程”吗。并且还应该把这个“政绩工程”继续做好,应该想办法让百姓的车有地方停、安全的停、放心的停才是。如此拍卖了事,不就等于撒手不管了吗?淮北市这样的做法,仿佛只是落了个“清闲”,或者“落袋为安”吗?据了解:全国好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交通拥挤的问题,像这样“卖”掉的,确实不多见。和其他地方的“积极探索”相比,淮北市的做法,好像过于“草率”。
    从我国的汽车保有量来看,从淮北市的“交通拥挤”来看,停车收费,应该是一块很肥很肥的“肉。”淮北市这种公共资源变身个体经济的行为,应该可以质疑,应该打上问号。卖的到底是市民的公益?还是“国有资产”?据悉:市政府从这505个泊位里一年可以拿走320万,而这笔钱由拍得经营权的淮北某停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也就是说,这个停车公司每年至少也要从这505个车位收取320万,再加上运行成本、盈利部分,估计这505个“长椅”还真要“作为”一番。那么淮北市民今后的生活中,也就自然的多了一处被“拔羊毛”的地方。
    无奸不商,这话笔者赞同,商人就是要赚钱的。这个停车公司也应该赚钱,而且赚的越多越好,既然投入了坚决不能亏本。如果挣的钱不够给政府的,也不妨涨价,也不妨“乱收费”。既然买了“经营权”,就应该有盈利的权力,大葱都可以10元两颗,也不能让你亏。亏本的事,谁又会干呢?但作为地方政府,也从这个“公共车位”里大把的拿钱,多多少少都会让百姓心里不舒服。公共设施是大家的,是便民服务的,如此折腾,和巧立名目乱收费有何区别?真有点替淮北市民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你们散步的公园、绿地也被卖了。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韦国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