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传合
报载,广西籍女子高某玉被控对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进行敲诈勒索,判有期徒刑五年。一审判决后,高某玉不服,上诉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据悉,2011年1月初,李某东在向警方报案前,以身体健康问题从深圳海关缉私局副局长位置上提前退休,并未因包养情人受到任何处分。另据深圳海关有关人士表示,对李某东的调查仍在进行中,目前尚没有结果。
(http://sz.people.com.cn/n/2012/0809/c202846-17337846.html)
看罢这则报道,不由人不佩服这位副局长好生了得,既能 “摆平”了情妇,又能自己“平安着陆”。
近年来,随着贪官频陷“情妇门”,“情妇反腐”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伴随着一个个贪官被昔日情妇拉下马,很多人似乎把反腐败寄希望于贪官情妇的“反水”上。
透过这件事情不难看出,所谓的依靠情妇反腐无异于缘山求鱼,是一个绝对靠不住的伪命题。因为情妇们和贪官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特殊利益”关系。试想,贪官情妇作为既得利益者,其赃款绝大部分都是由他们共同挥霍的。因此,情妇和贪官彻底“摊牌”的例子是很少见的,弄不好还会像这位副局长的情妇一样把自己搭进去。所以,贪官和情妇之间更多的是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的利益共同体。
由此看来,要反腐败,关键还是要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遏制腐败。首先,必须认清贪官腐败的实质,找出导致贪官腐败的真正原因,从而切断腐败根源。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创新权利运行机制、完善用人制度,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等举措,有效遏制贪官“带病上岗”。坚持严格提拔程序,坚持清正廉洁、德才兼备等提拔使用干部的标准和条件。堵塞某些管理制度本身的漏洞、克服用人制度的缺陷和日常监督制度乏力的现象。
其次,通过对权力相互之间的制约与监督来反腐败。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反对和预防腐败,关键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建立结构严谨、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执行、检查等多个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再者,建立健全案件查办机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和依靠各级执法执纪部门的职能作用,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和民主监督的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便捷的监督途径。通过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管理和执行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从源头上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只有这样,才能堵塞贪官的升迁之路,防止或减少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现象的蔓延,最大程度的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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