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醉江南
据了解,2011年3月不是为满足普通消费者的需求,而是瞄准了礼品和公款消费市场——正是因为这样的特质,“天价烟”一直饱受非议。近年来,“天价烟”成了腐败案件的“孪生兄弟”,部分官员因此落马,使得“天价烟”更是成为了众矢之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沙市全城禁售“天价烟”的举措,赢来了一些叫好之声。(《中国青年报》9月14日)
事实上,天价烟病在“天价”,但根却在公权力监督。表面看来,这项措施的出台犯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错误。有人用天价烟行贿,贪官消费天价烟,难道仅仅是因为天价烟市场上有售吗?由此想起去年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但真正执行又有多少?
通过网络报道和身边所见,笔者发现,高调禁烟,但实际响应者、付出实际行动者却很少,看似是一家在独自拉二胡,演独角戏,原因何在?如此“禁烟”,效果肯定尴尬!
一是“禁烟”没有可供实际操作的罚则,“禁烟”如何无从谈起。为何有规定但无罚则?新的控烟条款,一方面代表着卫生部控烟的决心;而另一方面,也透露出了一个城市在执行上的无奈。因为“控烟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能做好的事情,更不是一个部门规章能解决的事情”。
二是结合中国国情里,只有多部门配合才能搞好“禁烟”,否则只是独奏。除了罚则不明外,仅一个部门规章的权限,“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约束的只是经营者,无法对吸烟者进行处罚。一方面宣传不能到位,另一方面在公共场所抽烟缺乏必要的督促与监管。面对庞大的餐馆、宾馆设施,执法力量薄弱也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禁烟细则中,对于电玩游艺厅、茶座、酒吧等场所也作为公共场所而禁止吸烟。然而,若没有公安、文化等部门联合行动,这几类部分场所中的禁烟将是一纸空文。因此,很多烟民并没有感觉到公众场所“禁烟令”的真正到来。
同时,作为卫生部没有对烟草公司作出任何规定,其实烟草公司才是“禁烟”源头,“禁烟”根本目的少产烟、少抽烟。但中国烟草公司没有“禁烟”的冲动,从烟盒设计上就能证明:烟盒没有“禁烟”警示。有一点不能忘记,国内的烟草公司高度重视经济利益,很少关注“吸烟有害健康”,更何况烟草目前还是利税大户。修订后的《广告法》大大限制了烟草营销的空间,但是拥有巨大资源的烟企仍在想办法拓展空间。“万牛奔腾,红河雄风”,“大红鹰,胜利之鹰”、“山高人为峰”,“一品黄山,天高云淡”,“鹤舞白沙,我心飞翔”,“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将中国烟草广告语与国外广告语进行比较不难看出。国外烟草广告提出了问题的起点,给了消费者一个思考的空间,想象的结果和问题的答案就是各个烟草品牌本身;而国内烟草广告给消费者一个问题的终点,消费者可以进一步想象的是一个遥远空洞的,没有任何产品属性的意境。如果我国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触到烟草广告,那就会有更多的年轻人随之开始吸烟。因此,中国需要进一步禁止在广告牌、互联网和销售点的烟草广告。同时,烟草公司赞助体育文化活动也应该不被允许。
“控烟”我们仍需加强 ,“禁烟”我们需成效,若“禁烟”不拿出实际行动,联合“禁烟”,否则只能是相关部门独自出演一幕“掩腐”的独角戏,一场与全国人民高调的冷幽默:说到底,大家恨的是腐败而不是天价烟,该禁止的是腐败,而不是腐败的诸多具体可能性,但又能引起多少部门重视,笔者持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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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