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风落
因为一件交通肇事案,本来将面临刑事处罚,但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肇事者家庭情况对此实施的社区矫正,不仅感化了肇事者本人,也挽救了他的整个家庭。当接到不起诉决定书时,肇事者连声感谢,表示“定会珍惜机会,日后遵纪守法”。(据9月18日《广州日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理应得到严惩,但惩处的目的是为了“治病救人”。但惩处的方式不是死板的,只要在法律的底线范围之内,在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之后,可以考虑人性化的惩处方式,社区矫正就是一种很好人性化方式。
在本案中,作为肇事方阿雄按照法律程序应该被起诉,但作为交通事故,并非肇事方故意行为,并且尚有忏悔之心,还积极做出赔偿,已经体现了负责任的态度。而且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如果因为此时间走入监狱,家庭将陷入困境。检察院考虑到此种情况,积极采取变通的方式,实行社区矫正,既达到教育救人的目的又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值得提倡。
执法、司法回归人性越来越成为当今的一种潮流,符合人性是良法的应有之义,相信法亦有情,希望越来越多的法律人性化方式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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