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书中偶然了解到,清朝雍正年间,一个名叫俞鸿图,职务相当于厅级干部的官员由于一桩科考案被处以腰斩,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施以腰斩之刑的人。
细究之下,俞鸿图本人作为当时的主考官似乎并无不妥,在接到任务后,他严锁试院的门户,并安排手下人分别在试院内外站岗值班,严密防范,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出入,以杜绝考场的传递作弊行为。单从这一点来看,也可以称得上尽职尽责,但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没有管好身边人”给自己引来了“杀身之祸”,他的小妾与外人勾结泄露考题、收受贿赂,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最终,他这个无贪腐心之人却因“贪腐”而死。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查处了形形色色的“苍蝇”和“老虎”,然而深究腐败根源,总结腐败规律,却发现无外乎两种类型,一种是没有管好自己,被贪欲蒙蔽了双眼,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下迷失了自己。还有一种是没有管好身边人,甚至放任、纵容,最终被“拉下了水”。如果说第一种人属“自作孽不可活”的话,那么第二种人多多少少还得到人们的些许“同情”,但即便是“同情”,也改变不了其作为党员干部却沦为他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一现实,接受惩处是必然的。
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升纪律和规矩意识,是从自身内部筑牢廉政“防火墙”的必然要求,但由于身份的特殊,如果只注重管自己,而忽视了对身边人的管理和约束,那么在廉洁从政的道路上极有可能会事倍功半,甚至成为下一个“俞鸿图”。“身边人”可能是与生活关系密切的家属、亲戚、同学、朋友,也可能是工作中的同事、工作人员等,如果与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一旦成为瞪起眼、拉下脸批评教育的“障碍”,那么就相当于在自己前行的道路上埋下了一个个陷阱,随时都有可能深陷其中。因此,管好身边人,要在摆正权力观的同时,树立正确的“亲情观”、“友情观”,把生活中的关心爱护、互帮互助和工作职责、职务特权等分割开来,在个人私利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坚决做到公私分明,切实维护好集体利益,严防腐败发生。
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党扎实开展,对于全体党员干部来说,是一次强化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的契机,更是进一步管好自己的有效抓手,党员干部要在管自己中触类旁通,把管好身边人摆在与管好自己同等重要的位置,在自己“不想腐”的同时,坚决防止身边人成为自己的“腐败隐患”。
初审编辑:臧海平
责任编辑:牛乐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