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先礼后兵”警钟长鸣

2016-09-30 10:52: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鹏

作者:张鹏

  近日,滨州市惠民县在全县组织开展“四种形态怎么用”廉政辅导报告。报告剖析触目惊心的腐败案例,听课的党员干部不时发出唏嘘;解读《准则》《条例》的具体规定,听课的党员干部不时认真记录、陷入沉思。

  古语云:“先礼后兵”。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党组织安排的廉政教育,就是送给党员干部的“礼”。这份“礼”,饱含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约束,也饱含党组织的厚爱和期许。查处干部不是目的,教育和挽救干部才是根本。党组织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反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所以说,不愿意看到经常使用执纪审查之“兵”这个硬措施。

  我国是礼仪之邦,党员干部都十分珍视自己的名声和口碑。受到纪律审查,会被认为个人作风不严不实、个人品德不良不佳的瑕疵,受到党政纪处分,对于党员干部自身来讲更是一辈子无法抹去的污点,还会影响到家庭甚至子女。因此,党员干部对于纪律审查都希望“敬而远之”。

  有一些受到纪律审查或者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抱有“倒霉”、“运气差”的心态。究其根本,是因为这类党员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时,存在一种“从众”的侥幸心理,明知自身行为不正确,仍然我行我素,认为小的违纪行为很多党员都存在,组织上不一定能抓到我,或者抓到了要处理也不能处理我一个的错误认识,潜意识里存有“法不责众”的心态。侥幸心理是党员干部缺乏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意识不强的表现,是对党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态度底线的不断试探,更是对党纪、政纪缺乏敬畏的折射。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从上到下都毫不手软、毫不动摇的“打虎拍蝇”,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充分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常态”已经到来。在这种“常态”下,党员干部要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彻底打消反腐“一阵风”的错误认识,摒弃各种侥幸心理,以积极阳光的“心态”去适应“常态”,认真学习党规党纪,遵守党规党纪,提高党性修养,强化自律意识,看齐《准则》高线,远离《条例》底线,以此为据,持心守正,方能虚心接受廉政教育之“礼”,自觉远离纪律审查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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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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