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电价降了,每度降低1分1。国家电网公司测算将为社会节约用电成本350亿元。此次电价下降的原因是,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近期被取消。
钱江晚报发表高路的观点:国网公司证实,电价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共有七项,其中向用户直接征收的有六项,这六项共占电价总额的6%左右。此次降的1分1的钱正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结果。对于电价构成中费的治理问题,其实,5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传出消息,将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这表明,更多的利好在后头。更重要的是,这是控制收费,增加电价透明度的最新尝试。逐步减少取消一些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税取代费,也是法治的进步。费跟税相比,最大的不同是税是法定的,必须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经历社会的充分讨论。而费出台的过程就要简单得多,对税的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也远比费要严格得多。设置条件宽松、监管不力,也正是一些地方热衷于收费的原因。
小蒋随想:“从来如此,便对么?”一些收得习以为常的费用,恐怕适用这一发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当下,旧有的、不适应社会发展、甚至不符合法治精神的东西,理当退出历史舞台。在这一过程中,费改税绝不是“换汤不换药”,而是要废除不合理的、重复的行政性收费;必须要取之于民时,须经法律通过与授权,以税的形式收取,考虑到“无权利不纳税”与用之于民,纳税人也应获得更多权益保障。此次电价每度降低1分1,看似聊胜于无,一些人觉得“不过瘾”,但“1分也是钱”,乘以全社会用电量的庞大基数,金额仍高达数百亿元。人们期待税费改革进一步深入,通过减税降费等举措,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让公众获得更多实惠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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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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