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山东济南某小学20多名六年级的学生组织了毕业聚餐会,期间13岁男孩亮亮喝下了7瓶56度的二锅头,随后他被送进山东省立医院东院重症监护室,幸亏救护及时,三天后治愈出院。
湖南红网发表郭元鹏的观点:在这起事件中,最值得追问的不是孩子为何也喜欢喝白酒?而是,到底是谁向小学生销售了56度的二锅头?涉事的酒店说,他们酒店从来都不销售二锅头,也不知道孩子在吃饭的时候还喝了酒。而附近的几家超市也说,从来就没有向这些孩子销售过二锅头。到底是谁在撒谎?我想最终只要有关部门真心调查,一定能找到向小学生售卖二锅头的商家。问题是,即使知道了是谁销售的,如何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商家、个人,都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白酒和香烟。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未成年人安全。而遗憾的是,很少有商家执行这样的规定,只要给钱,孩子总能买到白酒和香烟。我们在香港电视连续剧里,会看到一些孩子购买白酒和香烟的时候,商家会索要身份证的情景。而到了我们这里,有谁会索要呢?这是商家的问题,更是市场监管的问题。“小学生喝7瓶二锅头”,说好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呢?
小学六年级的未成年人为什么要搞毕业聚餐,为什么在餐桌上痛饮二锅头?孩子们之间有情谊,面对彼此分离依依不舍不奇怪。而他们选择在饭桌上“共叙友情”并且“感情深一口闷”,还不是受成年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国人办事与联谊少不了上饭馆大吃一顿,同时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看到成年人都这么搞,孩子们作何感想?再者,影视剧中,无论剧中人开怀或抑郁,都有“烟不离手,酒不离口”的镜头,孩子们会不会效仿?某些家长也没起到好示范,常常在家“整两口”,情绪不好就酗酒,某些当爹的连喝酒带抽烟,命令孩子不能学,孩子会听话吗?小学生喝7瓶二锅头,折射出给钱就卖酒者的无良,表明有关监管处罚的不足,说明家庭教育、影视分级、传媒影响等存在瑕疵与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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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乐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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