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发表张贵峰的观点:按照基本物理学公式,根据水的“比热容”值和1度电所含热量,事实上能轻松计算出,将1吨水每加热1摄氏度大约需耗费1.17度电。这意味着,即使将1吨水从0摄氏度加热到100摄氏度,所需电量也不过117度左右,按每度约5角的电价计算,所需电费不到60元。而在现实生活中,尤其夏天,常温水显然高于0度,而一般生活热水也无需加热到100度。因此,所需电量或许还应打对折。也就是说,即便并非“太阳能热水”,而完全靠电来加热,所需电费也远远达不到300元的天价。众所周知,公租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具有明显福利属性的公益公共性租房。收入有限、好不容易住进公租房的住户竟需要承担“1吨最高300元”的天价热水,这不仅“寒”了住户的心,同时也让公租房政策本身很受伤。面对上述公租房天价热水费,不能仅止于“重新测算”,还必须进一步追查这一天价热水费产生的原因,以及其背后可能存在各种违反国家公租房政策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该公租房小区每吨热水价格高达310元有个“前提”——当使用率仅有10%时。换言之,如果90%的热水供给能力被闲置,公租房的物业又不做赔本生意,这90%的供热成本自然要摊到少数使用者头上,热水的高单价与没人用有很大关系。热水为什么没人用?可能有几个原因。新闻没有提及该小区热水的“最低价”,如果“最低价”也超过住户自己安装燃气热水器与电热水器烧热水的价格,精打细算的公租房住户显然会选择“自己烧”。此外,我们并不清楚该公租房小区的入住率。现实中,一些公租房小区由于地理位置不佳、生活配套不足,申请与入住率不理想。如果住的人少,热水使用量也少。倘若热水定价、入住率、物业服务等问题叠加在一起,有些事情难以良性循环就不难理解。高价热水未必是问题的全部,更可能是某些保障性住房未能给中低收入群众提供“实惠、便利、适用”的一个方面。有些问题需要针对性解决,有些事情离不开统筹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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