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不等于开个协会收费

2010-10-21 14:42:00来源:大众网作者:斯伟江

    民间说,有样学样,依葫芦画瓢。随着免费卡拉不再永远OK,卡拉OK收费办法早就出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经开始分配征收的许可费,据报道,一半的收费归音著集作为管理费,剩下的一半才归成千上万的作者们,这门无本万利的生意,马上让政府部门准备收割另一块空地,影像作品。

    据报道,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官员表示:将效仿之前的KTV版权费收取模式,由一个统一的集体组织即电影著作协会代为收取后,再向各版权人返还发放。至于江苏等几个省市被定为试点区,长途大巴、网吧等场所电影播放将终止免费午餐,从明年元旦起开始收费。

    当然,任何收费都必须有合法性,中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网吧和长途汽车等商业性播放电影的做法,是一种侵权行为,中国加入的TRIPS国际条约,都一再重申了这种法律责任。所谓集体管理组织,主要是为了克服权利人一个个针对侵权行为,或者收费行为,成本过高的做法,故建立一个组织来维权和许可。其前提是,有足够的权利人加入这个组织,然后,这个组织通过授权你播放组织内成员的作品,从而来收取许可费用。

    现在,不知道,电影著作协会有多少成员加入?众所周知,我国的电影事业发展还是有限的,凭区区的少有的几次长途大巴经历,上面播放的似乎多数是外国电影,其中尚有不少是没有进口许可证的,严格来说,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尤其是,今年中国修改了著作权法第四条,不再把进口审查作为是否提供国内著作权保护的依据,这点修改,也是因为中国在WTO的官司中这条输给了美国。

    如果电影著作协会没什么外国会员,而网吧、大巴上放的都是外国电影,首先政府版权管理部门应该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大巴、网吧依然如此,没看到政府执法部门的行动。

    可以说,电影著作权协会只有有足够的授权时,才能收钱,毕竟本质上双方是一个合同关系。影著协手中没有足够的货,光凭大巴、网吧在播放电影就收费,本质上类似敲竹杠,或者收保护费。似乎你交了费,就可以合法播放所有电影。如果,影著协收了钱,大巴、网吧依然放的是未授权的外国电影,影著协的主管部门,是否就会更加闭眼不管呢?

    如果这样的话,是否就强迫外国著作权人加入影著协,否则,将颗粒无收?当然,这种假设是建立在版权部门不积极作为的情况下。事实上,中外著作权人都可以用侵权或者刑事报案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现在维权成本比较高,而且,如果外国影视作品未经中国政府批准,司法赔偿额将是零或者很低,因此,这才是滋生大量作品被侵权的土壤。

    事实上,一旦产生这种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土壤,本土影视制作企业的作品也是极容易被侵权的。如果要打造所谓民族企业,首先就要清楚侵权的土壤,不要如电脑软件一样,由于盗版横行,结果是倒了金山DOS系统,让微软笑到了最后。

    最后一个问题,影著协、音著协的运营成本之高,世所罕见,权利人授权的使用费的一半,用来支付这个管家,主要问题是,这个管家是垄断的,没有竞争,所以,类似中石油、国家电网,工资福利就会变天价,最终,这些成本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当你坐大巴,走进网吧时,可能不知道,这播放的电影,或者是非法,或者是合法,不管合法与否,影著协都要收费。这费,不管合法、非法,都有一半是影著协花掉的!

    这样的协会,真想自己也搞一个!问题是,你认识毕姥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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