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洪洞县的警察王建雄和妻子如果不意外地被入室抢劫者杀死,进而成为全国关注的新闻。这对在街坊邻居口中“低调”“简朴”的警察夫妇,很有可能将“闷声大发财”的事业进行到底。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将他家的巨额财产转移到大洋彼岸的美国,夫妻俩退休后飞到那个国家,和三位早在那儿留学的儿女胜利会师。在王建雄所栖身的那个体制的话语体系里,那个国家近似邪恶,对中国不怀好意云云——但实际上这些话类似一位女子对情人因爱而故意称之为“冤家”。这番假设并非是笔者凭空想象,曾记否?河南“赵作海冤案”昭雪后,当年召集公安、检察、法院三长联席会议、认定赵为杀人凶手的市政法委书记,此时已退休正在美国的子女那里安度晚年。
至于让他们攫取巨大财富的故土,地下资源日渐枯竭、地质灾害不断、空气污染加剧……这一切自有无权势的老百姓在承受。三千多年前,三晋大地上诞生一首有名的诗歌《魏风-硕鼠》。不堪剥削的奴隶唱到:“誓将去汝,适彼乐土。”这当然只是弱者美好的憧憬,在全球化的今天,真正有能力“适彼乐土”的,多数是如王建雄这样的家庭。
王氏夫妇在豪宅中被杀后,一度传闻甚多。其职务也有过局长、副局长的说法,最后证实只是当过县交警大队下面的一个中队长而已。传言中将其官衔“升为”局长、副局长,也只是个科级官员(局长进县常委是副处),家产上亿,已让公众感觉到惊讶了。谁知道,公众的想象力还是远远不够,一个股级警官(部队里就是个连长),放在古代九品制官员序列中根本不入流,竟然能有这样一份家业!而家产上亿的传闻,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已逐渐被证实。据报道,就在王建雄被害前一天,他去某处讨债,仅此一人就借其高利贷本金7000万元、利息5000元。
那么,面对不入流的小官拥有如此巨额的财产,公众不禁要问:权力掘金的黑洞到底有多大?人们有理由联想:掌握实权的股级官员如此,那么掌握实权的科级、处级甚至更高级别的官员呢?
一般说来,一个官员的级别高低和其控制资源的多寡是成正比的,但也并非没有例外。中国有句俗话:“县官不如现管”,从古至今,那些直接掌握社会资源的小官吏,往往以权谋私更加方便。譬如《水浒传》中的宋江泄露朝廷缉捕的情报给晁盖一伙,换取众好汉的感恩戴德和重金回报;施恩父子靠控制的犯人武松帮其当打手把经营黄、赌的“快活林”给夺回。但是,由于更高级别的官员是管辖具体办事的官吏的,他们之间必然会形成一种金字塔的孝敬关系,而处在金字塔上面的官员,因孝敬的人数量多,合计起来的财富更不容小觑。如清代,各州县的主官通过各种“陋规”获得的收益,和上面的府、道、巡抚有一种相对固定的分肥比例。越到上面,分肥的比例越小。但因为越到上面,因管辖的官员数量越多,可以参与分肥的机会也越多,其获利总量必然更大。
根据媒体现在披露的一些信息分析,王建雄发财的路子,一个是利用警察的权力控制煤矿,一个是利用交警中队长的身份涉足运输。在产煤大县洪洞,挖煤和运煤,是最肥的两大行业,王建雄由此大发横财,也不足为怪了。依照中国官场运行的一般逻辑,很显然,在当地不可能让王建雄独发其财的。一个官员的权力和其掘金的渠道,会有一种巧妙的平衡关系。王建雄在洪洞县官场范围内,或者将范围缩小到该县警界,控制资源的权力不应是特别突出的,那么其他比其更有能耐的官员呢?难怪当地警方对媒体的诘问,采取的是沉默,连王建雄工作的简历亦不愿提供。我认为一方面是因为王的横死让一个警官横财曝光给当地警方“抹黑”,另一方面当地警方不愿意提供王建雄履历以供公众分析其以权力掘金的路径和方式。也就是说,王这种依靠权力致富的方式,在当地决非个案,据报道,该县一个派出所长曾被查出家产3亿以上。
在一个不受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权力体系内,权力控制的一切都是其手里的“行货”,可以肆意靠“行货”生财。而且随着近年来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财富的快速增加以及权力对社会资源控制的加强,权力掘金之便,利益之大,远胜古代。那么中华大地,一个个权力掘金的黑洞到底有多大?恐怕超出人们的想象。这些黑洞蔓延下去,其结局会是灾难性的。但对掌握着巨大财富的“王建雄”们来说,太平洋只是三尺水阔,举足即可迈过。乐土在大洋彼岸,此岸即便洪水滔天,对他们来说又有何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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