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不是一门生意

2010-12-20 13:39:00来源:大众网作者:秦嘉

    被称为“钓鱼岛主权铁证”的《海国记》钱氏钞本原件,1220在北京拍卖。主办方声称,由于事涉国家主权,将拒绝外国人士参与竞拍。本来以为,这样的文物,只能搁在外交部资料室里,等到面临主权纠纷时,拿出来摔在对方脸上,谁料居然就拿出来卖了。既然能卖的话,说明这东西对于证明主权而言,并非不可缺少之物。
   
另外,这个东西进入交易环节,说明其性质还是个商品。商品就有商品的流通逻辑,遵循的是商业交易原则。通常一起正常合法的交易——不是贩毒贩枪贩人那种的——不具备政治属性及道德属性。这个《海国记》以爱国的名义拒绝外籍人士竞拍,就违反了这种商品逻辑。我们要警惕,商家随随便便就置自己于道德高地之上,这不是做生意的正常状态。卖东西的目的是赚钱,不是搞思想政治教育。
   
这样的例子之前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某某餐馆门口挂个牌子,写“日本人与狗不得入内”。当然,这是一种表达自由,表明爱国反日之态度,但这并非爱国的良性方式。把日本人与狗并列,不能让国民更了解和关心中日关系,不能让当年战争的冤魂起死复生,不能让未来的中日关系更加良性运转,只会让别人对这种低级的谩骂反感和厌恶。属于出力不讨好的行为。
   
其实很有必要讨论一下什么才是“爱国”。爱国,就要想办法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国家不是一个虚幻和抽象的东西,国家是由居住在这个地域内所有国民构成的共同体。爱国的行为,假如不落实到国民身上,那只是一句空洞而无用的口号。

    就拿《海国记》这事儿来说,我们知道,在过去几年中国文物的国际竞拍中,通常老外都无法跟中国富人一决高下。文物拍卖这回事儿应该这么看:要是卖给外国人,那就是“老外仰慕中国文化、巨额拍下中国古董”,要是卖给中国人,那就是“中国富豪的爱国义举”——读者还记得前年圆明园兽首的事情吧,蔡铭超先生以爱国的名义搞了一出活剧。
   
做生意和爱国并不矛盾,但是爱国绝不能当成生意。我们许多一流民族企业请二流广告公司做的三流爱国广告就是如此,动辄“中国人自己的饮料”、“中国人自己的安全套”、“中国人自己的搜索引擎”——这都是什么逻辑?在一个离开国际协作即不能独自生存的全球化时代,强调这种国别区分没有任何意义。国际一流的企业和一流的产品,从不强调自己的国籍。
   
做生意是商业行为,是集体行为,要为股东负责,为投资人负责。爱国是意识形态,是个体行为,对自己负责就好。这两端本来存在于人的不同生活领域之中,搅混了就会出现上述的这些笑话。爱国可以是个招牌,也是个很好用的招牌,但不应成为做生意的招牌。这样的爱国不是爱国,只是爱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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