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提到,“跨年晚会”已成各大电视台的“兵家必争之地”。作为2011年第一声“枪响”的跨年之战,据统计,今年十几家卫视的“火拼”将烧掉不下2亿人民币。于是有多个声音认为,这样把媚俗当成提高收视率的“烧钱比拼”就是劳民伤财,而烧掉的钱,终究是社会资源,未免让人心痛。
这样的看法,有一些道理。但是对于各大电视台抢占“兵家必争之地”的事,也得分两个角度看。一是该不该做,二是该怎样做。
从“该不该做”的角度看,各大电视台调动自身能力死拼“必争之地”,也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因为毕竟都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只要不是政府掏钱,只要不是一些政府搞的形象工程,就没什么不可以。进入市场,必然面对竞争,这是良性的。反过来想,如果不“烧钱比拼”,干脆指定某一家电视台搞一台统一的跨年晚会,倒省钱了,但观众会干吗?会搞得好吗?那岂不是又回到垄断的老路了?
而且这样的争夺,对观众也是好事。观众的选择余地更多,想看哪台不想看哪台,手里的遥控器就是投票机。各电视台以自己的不同特色,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也是社会多元文化需求的反映,难道不是好事?尽管2个亿听上去确实不少,但想想,全国人民都因为这2个亿而乐呵呵地过了新年,平均每人不过几毛钱花销,这2个亿是不是太值得了?比起一年天文数字般的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公款旅游,走市场途径的这2个亿,花得并不浪费。
既然是竞争,总会有为竞争所耗费的成本。比如某国军方需要一款新作战飞机,国内几大飞机制造商便争相投入巨资研发。但最后肯定会有获得青睐的,也肯定会有白扔钱的。然而不能说这样做就是浪费了。电视节目也如此。正是因为有竞争,才能逼得大家都全力以赴地投入,才会在节目制作上精益求精,才会调动一切脑细胞来打赢对“必争之地”的争夺战。这怎么能算是劳民伤财的心痛事呢?
当然,从另一个“该怎样做”的角度来看,一些批评也自有道理。一些电视台只会请名人、明星,大牌云集,花里胡哨,实际上内容空洞贫乏。这其实是近年来的电视通病。因为要拼收视率,拼抢眼球,所以就千方百计在明星偶像名人身上打算盘,即使脱离了生活、远离了群众也“在所不惜”。这样的倾向是必须要扭转的。
当我们论及此一现象时,不应该把“该不该做”与“该怎样做”混为一谈。因为那样一来,就会出现“各电视台争抢明星——烧钱比拼——为提高收视率而媚俗——这类晚会不该办这样多”的一连串思路。而最后,又必然会回到“一家电视台办晚会”的老路上。这显然是一种文化发展的悖论。
把“该不该做”与“该怎样做”分开看时,就会看出各电视台抢夺“必争之地”的必要性。竞争意识与竞争状态,是宝贵的。只有竞争,才能生存,才有创新,才会发展。而一些电视台之所以有媚俗的嫌疑,之所以只会在明星名人身上打算盘、挖潜力,恰恰是竞争不充分、不彻底、不完善所致,而不是竞争本身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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