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为商品代言,在市场经济中早已成为一种常态,人们对于一些明星的广告语也耳熟能详。然而,近年屡屡爆出的“代言风波”使一大批问题产品曝光,消息一出便引来一片哗然,明星代言乱象再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8月11日《人民日报》)
如今电视广告多如牛毛,明星做广告也随处可见,有的明星甚至做广告有瘾,不仅做一个广告,而且做多个广告,以至屏幕中连续出现某一明星的身影。
明星有相当的影响力和感染力,不少商家瞅准这一点,产品质量不够,明星凑。用明星做广告做噱头,拉人气,而此时一些明星在利益的驱动下,低下“高贵”的头,哪里有钱赚,就在哪闪亮登场,谁出得钱越多喊得就越响,由此一些不符合标准的食品,一些含有害物质的日常品,甚至一些违法的保健品,通过明星的嘴成了名牌,一夜走红,一炮打响。
现实中不少问题产品都见一些明星的身影,如:三鹿奶粉、日本某品牌化妆品、“果茶抽油瘦”、“蠲痹抗生酒”等等,明星代言做不良广告,大把大把的钱放进了自己的腰包,商家的利润成倍增长,而受到巨大伤害的是社会公众。然而,每当明星所代言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这些明星们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很少有人对无良代言负责。
明星代言广告效应轰动,与之出现问题危害也大,因而,不少国家对明星广告有严格的规定:在美国广告代言人既是商品推荐者也是商品证明人,是产品一定时间内的实际用户或直接受益者,证词要真实无误,否则就予以重罚。在欧洲明星名人代言广告,要受严格规定限制,如果代言了虚假广告,身败名裂不说,还可能遭受牢狱之灾。
我国对于明星做广告有着不少的法律和法规,有关部门对明星做广告也开展了不少专项整治活动,可是明星做广告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越做越广,有增无减。
明星是社会公众人物,其成名在于某一方面有较高的造诣,不可能是个全才对所有的产品精通,把“嘴”借给他人用,没吃过的说吃过,没用过的说用过,不好的东西说好,此种信口开河比起一般人做广告危害更大,因而,对于明星做广告,有更加严厉的措施,影响有多大,承担的责任就有多大,不能顾及其的身份地位重重的抬起,轻轻的落下,而应该是来真的,动硬的,严格规范,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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