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立法严惩“见死不救”医院

2012-10-31 09:02:00来源:大众网作者:文/刘义杰 图/朱慧卿
  
    作者:文/刘义杰 图/朱慧卿

  10月25日,怀孕8个月的赵女士产检发现胎儿已停止胎动2天,医生建议她去大医院做手术。但她先后辗转到另外3家医院,都被以各种原因拒收治。业内人士认为,医院拒收高危产妇的根本原因,还是担心惹上医患纠纷。(10月27日《都市时报》)
  医院都害怕惹上纠纷,遇上医闹,但为了避免医疗纠纷便拒收治高危的产妇还是讲不过去。一者,法律对医闹行为有着严厉的惩罚。比如,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换句话说,医院面对医闹是有着法律兜底的。二者,医生的天职决定着生命第一,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的了。在此,3家医院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收治,可以说,于法于理都讲不过去。
  我和曾担任比利时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同事聊天,他说,在比利时看病留给他最深的印象,一个是,每个人看病都需要提前预约排队,不分有钱没钱;另一个就是他们医生的人文关怀,医生在看病时的关怀和耐心让他十分怀念。回到上述新闻,我想这位赵女士经历了这次遭遇后,将一生难以释怀。
  应该看到,这样的“见死不救”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2010年,产妇裴传琴在安徽含山县平安医院实施剖腹产时大出血,医生没有征得家属同意,将裴传琴子宫切除后,宣布其因抢救无效死亡。一个小时后,裴传琴突然发出“救救我,我疼”的呼救声。其丈夫四处磕头下跪哀求医生救人,但医生纷纷躲避,最终致使产妇死亡。面对医德的沦陷,在去年的“做人文医师,促医患和谐”论坛上,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医患纠纷,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认为,当前已到了“医学人文沦落”的境地,提高医生的人文修养格外重要。“医患关系是一个综合的问题,不能等制度的完善,而是首先提高医生的人文素养。”
  医生的人文素养怎么提高?有一点很清晰,只靠公众的谴责和医德建设肯定不够,一而再发生的医生见死不救的新闻已经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恐怕还是需要下猛药——“医德沦陷”要靠国际上通行的办法来解决,那就是立法。比如,德国就有法律条款规定“医生见死不救要严惩”,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坐诊时不仅要负责,就是在公众场合遇到疾患也要马上施救,否则也以见死不救论处。
  通过法律对见死不救的医院和医生进行严惩,通俗来讲,道德瘸腿,制度来搀扶。我想也只有如此,医生才不会用金钱等作为行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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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国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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