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
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计收费17亿余元,偿还贷款等款项后还剩余近6亿元。(见7月7日《江南时报》)
随着星罗棋布的各种高等级公路开通,人们深切感受到了什么叫四通八达,什么叫交通便捷。这是飞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带来的必然结果,而这一切自然要归功于高速公路旁设立的收费站,投入多少,必定能通过对过往车辆收费回收回来,对此,公众从来没有产生过疑虑。
有一个问题让我好生纳闷,经常可以听到看到某地高速公路剪彩开通了,人们兴高采烈,奔走相告,惟独没有听说某路段投资全部回收了而关闭收费站。事实上,许多路段开通了若干年,却从来不对外公布收支情况,车辆呢到此停车交费成了惯例,收费站人员只管埋头数票子,谁也没觉得不妥,老百姓的知情权早已被某些部门抛到了脑后。京石高速北京段就是其中的一个,如果不是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淑媛敢于直言,人们还不知道,这个收费站早该“寿终正寝”了。
国家对高速公路收费站有明文规定,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为原则,一旦还贷结束,必须停止收费。由于无法知道京石高速北京段具体收费情况,早在1992年的人代会上,李淑媛等十几名代表就提交了关于停止京石高速收费的建议。或许是李淑媛持之以恒的信念感动了苍天,也许是她人大代表的身份发挥了作用,直到2005年,北京市审计局才回复了李淑媛的建议,审计显示,京石高速自1987年11月至2004年12月收取通行费共17.92亿元,偿还贷、借款本息以及养路费支出并返还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分成后,剩余约5.85亿元。
有了审计报告,本以为关闭收费站的建议会得到重视,哪知相关部门变本加厉,非但没有停止收费,相反还将该路段的经营权授予首发公司,并允许其经营到2029年。赢利了5亿多,竟然无人过问,如此一审了之的做法,是行政不作为还是践踏民意?究竟是谁纵容了这种无视法规的行为?
令人不解的是,迄今有关部门仍然执迷不悟,且看北京市交通委的回应吧,“首发公司担负着500多公里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管养任务和规划新建300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新建高速公路也处于培育期……通过依法收取通行费偿还贷款,还贷压力很大,同时还要保证必要的投入以维持高速公路正常的运营、养护需求……”快刀斩乱麻的事情,北京市交通委却不正面回答问题,含糊其词,答非所问,莫非有啥难言之隐?
对于这份回复,不要说李淑媛非常不满意,相信每个人看了都感到惊诧、愤怒,收费站不是摇钱树,既然早已收回了投资,就该按制度办事,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谁来取缔京石高速北京段收费站?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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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