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黑河市政府颁布了“见狗杀狗”的“杀狗令”。有网友称,黑河出台禁狗令,是因为黑河的某位领导在河边被狗咬伤,也可能与黑河将申报国家旅游城市有关。迫于舆论压力,目前,黑河市政府已经解散打狗队,暂缓“见狗杀狗”禁令(5月24日《新文化报》)。
政府虽然暂缓“杀狗令”,但是,株连思维的阴影并没有从市民心中消除。
在政府出台“杀狗令”的种种动机中,官方解释难服众。据黑河相关部门指出,该政策的制定依据的是《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但规定里有明确前提:“凡无证无牌犬、未按规定免疫的犬、散放犬、狂犬和患狂犬病的其它动物应一律捕杀。”并没有说所有的狗都必须捕杀。可见,黑河市的“杀狗令”缺乏广泛的民意支持和法律保障。
所以,在求证无门的情形之下,公众更愿相信网友爆料,尽管尚未得以证实。
我倒相信“杀狗令”与黑河申报国家旅游城市有关。但即便如此,杀狗动机也与某些领导的政绩冲动脱不了干系。我们时常见到,在“唯政绩论”的执政思维下,因少数人影响“市容市貌”,会将所有小商小贩进行暴力驱赶,何况狗乎?
这样的株连思维,往往存在于失范的权力生态。一家舞厅失火,全城娱乐场所停业整顿;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学生罚跪;卫生一时不好,万人行动扫大街……只要权力在手,动不动就搞“一刀切”,下禁令,“一人有病,全家吃药”,株连思维的结果,在满足一些人政绩冲动和权力欲望的同时,难免会伤及无辜。
回到黑河“杀狗令”,我认为,解散打狗队只是一种形式,消除株连思维和懒政思维才是根本。权力生态中的株连思维一日不除,类似“见狗杀狗”的闹剧还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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