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
类似的场景我们并不陌生,事实上每一幕野蛮阻挠记者采访的场面都大致相仿。叫嚣的气势、强行的拖曳,然后是试图抢走相机,破坏物证。
坦白地说,新闻记者正常的采访活动遭到野蛮阻挠,甚至发生记者被殴打的事件,并不算什么新闻,大可不必愤懑不平。尽管此时,2009年的记者节刚刚过去一周;新闻出版总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的通知音犹在耳。
但笔者仍然好奇,如果被架进小屋去的不是记者,而是一个想了解供暖问题的“普通业主”,在被架进小屋后,会发生什么?由此我们也不难揣测,在寒风中苦苦期盼物业能对供暖有个说法的普通业主们,在这些身材高大的保安面前,在那位有恃无恐的所谓领导面前,又居于怎样的一种弱势!
记者不是法官,不是道德审判者,只是客观记录事件的人,他们所做的无非是把事实整理出来,让公众知道真相。而那些严防记者甚于防川,甚至野蛮阻止记者了解事实的人,无非是不想让一些事情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些人是最心虚也是最笨的,因为他们自恃的那点儿强权对抗的,是《宪法》赋予的、党和政府反复重申保障的权利。在十七大报告强调,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已逾一年的现时,媒体采访环境仍如此恶劣,野蛮阻挠采访的人仍如此嚣张,不能不让人发一浩叹。
随便在网上选择一个搜索引擎,搜索“野蛮阻挠采访”,看看有多少查询结果跳出来,这也可以证明,舆论监督权被“挟持”已经越来越“常态”。虽然从另一个角度上说,采访被阻挠恰恰说明记者无愧于自己的职业良心。因为收红包、向强势献媚、明哲保身、与公众疏远的记者是不会被阻挠的!被阻挠的,必然是舆论监督触犯了既得利益者的痛处,暴露了某些阴暗的媒体和记者。但,如果记者屡屡被“架进小屋”,架空舆论监督者屡屡不受制约,当“架”与“被架”都成为一种习惯,那整个舆论环境离变态也就不远了!
新闻媒体的特殊性,在于它代表着公众利益,当与个别集团的特殊利益发生冲突时,它实质上是在为公众承担风险作出牺牲。越是负责任的媒体和记者遭遇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社会要做的,就是减少他们履行职责的风险。其中一个有效手段就是,增大侵害记者权益者的风险负担,使其不敢滥施暴力胡作非为。当舆论监督被侵害时,同样要追问下深层次的原因,为什么保安敢于把记者架进小屋,是谁给了他们底气?在这样的追问之后,得到的不应该是某个部门“他们是临时工,素质较差、不了解情况”“这是一个误会”“他们已经被处分”之类的辩白。
最后我要请教那位所谓的领导,当记者从小屋里出来后,该干嘛去?又该怎么干?我希望你能给予更加明确的指导。但我也需要告诫一句,当记者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你最好也知道自己该干嘛,又该怎么回复公众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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