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和“民生”并非不可调和

2010-05-30 10:02:00来源:红网作者:张雅斐

  江苏徐州市贾汪区贾汪镇泉西村即将要收获的300亩麦子已被当地镇政府强行铲平建房,村民表示,“政府为啥不能推迟几天呢,马上就要收获的麦子就这样看着毁坏多疼人。”政府一官员回应称,“上级领导要求我们明年5月份就要建好上房”,故时间非常紧张。(5月27日中新网)

  政绩当然是指官员在执政时办出的成绩。中国历来重视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尚书 舜典》记载:“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最早在战国时代,政绩考核就提上日程,当时称为“大计”。历代对考核标准也多有探索。唐代考核标准分为考德的“四善”和考绩的“二十七最”;宋代“磨勘”制度,重年资而轻政绩。从古至今都重视政绩考核,对于官员,本应当是一种“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希望他们能够更好地造福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让老百姓们安居乐业。

  但是,在长期的发展的过程中,政绩的考核却出现了“异化”,演化成了一种官场“潜规则”,“惟上不惟下”的风气盛行。官员们都很清楚要想平步青云,要想升官发财,自己的上级是万万不能得罪的,他们的话就是圣旨,即使一百个不愿意,也要强颜欢笑,服服帖帖地去把事情按质按量地办好。当上级的命令和民生发生矛盾的时候,孰重孰轻也就心知肚明了。

  就如江苏徐州市贾汪区贾汪镇泉西村即将要收获的300亩麦子已被当地镇政府强行铲平建安置房的事件。“十六大”以来,政绩考核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资源浪费备受关注,资源节约成为新指标。《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指出不再以牺牲环境换政绩,环境保护成为新指标,同时,民生也体现政绩,公共服务成为考核的重点内容。那些急于“毁麦”建房的官员是不是在公然违背行政法规的规定呢?难道白白地浪费300亩麦子是在节约资源?再者,国土资源部提出“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行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8亿亩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300亩的耕地是否在红线范围内,对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还有待商榷。

  再者,官员毁坏麦田的目的是建立安置房,安置房也是一个民生工程,那为什么麦田就没有安置房重要呢?这就让我想到了一个佛家的故事,一个妇人想要再生一个儿子,但是佛祖告诉她,她想再生一个儿子就必须杀掉现在的儿子,于是这个妇人毫不犹豫地杀掉了自己的儿子,去孕育自己下一个孩子。也许大家都觉得这个妇人很愚蠢,但是镇政府的行为就与其有异曲同工之处,既然都是为了民生,都是造福百姓,为什么不能等个十来天,而要那么急于求成呢?

  官员的愚蠢行为也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改善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推动,循序渐进,不像圈一块地皮,搞几个项目那样易见成效,不像抓GDP那样“立竿见影”,这是某些官员漠视民生的一个原因。考察政绩,经济发展状况无疑是重要的内容,但是在目前的财税体制下,只有GDP的增长,才能使地方得到更多的财税收入,于是就大抓狠抓GDP。所以,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否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是否提高,政府官员都无暇顾及,最大大程度的提高GDP,把自己的政绩搞上去才是“硬道理”。官员称:“手续合法,按照条文执行,有关补偿费已经赔付”,表面上看上去合理,但是“合情”吗?老百姓辛苦劳作一年,在即将收获的时候,劳动成果毁于一旦,让他们情何以堪?而且,补偿费是强行赔付还是出于自愿?赔付的只是一年的损失还是长远的利益?诸多疑问都显示出“政绩”往往与“民生”背道而驰。

  “政绩”和“民生”并不是仇人,“两人”见面不一定要分外眼红,只要官员建立科学的政绩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切身地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急功近利,就能把“政绩”和“民生”有机统一起来,服务于民的时候,也得到真正有价值的“政绩”,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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