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碰瓷老人”“放行”,行不行?

2015-04-17 10:54:00来源:大众网作者:叶语
 叶语
  今天,看到一则报道:福州晚报报道,民警遇见老人摔倒在地,上前询问伤情,没想到老人咬定是避让警车才摔伤。幸好监控视频拍下事发经过。事发后,老人被“放行”。这件事,又一次引发了大众对这种行为的声讨。

自从媒体对几起有争议的“碰瓷老人”案做了报道后,现在社会上的“碰瓷老人感觉反而越来越多了,负面的报道也越来越多,甚至一度推动了行车记录仪的销售。本来是遇到“碰瓷”找警察叔叔,现在连警察都被冤了,万幸有监控记录,不然也是百口莫辩。那么,对于这些确确实实“碰瓷”的老人,民警“放行”的做法真的合适吗?

  当然首先我们要认清这样的老年人毕竟是少数不是主流,他们或许是没有文化、修养,或许是出于经济目的,但是这样的行为,带来的却是巨大的社会危害,是社会道德的冷漠。“碰瓷老人”若是成功,索赔大多上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对被害者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更有巨大的精神损伤。但是一旦被讹者有办法证明了清白,对于“碰瓷老人”们却没有什么处理办法,大多不了了之,就像此次一样“放行”。可是不得不说,总这样处理其实是对“碰瓷”的放纵,也无形中助长了这些碰瓷者的嚣张气焰。

  “尊老”是一种传统美德,但是“尊老”不能以牺牲无辜者和见义勇为者的基本权利为代价。公安执法部门亟待加大对碰瓷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部门也应该“该出手时就出手”,坚决对那些倚老卖老、老而不尊的“碰瓷老人”说不,法律也必须展现其严格性,规范性和普遍性。法律里不是有诈骗罪、敲诈罪吗?同时在老人中要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法治宣传,甚至要建立专门的老年人调解机构、老年法庭。“多管齐下”,方能真正打击这种不正之风,不给那些昧着良心的“碰瓷老人”有可乘之机,才能真正构建起人人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契约、和谐诚信的社会大环境。

初审编辑:王磊

责任编辑:牛乐耕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