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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明令禁止收装修抵押金
2007-03-30 09:3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温聚宝

 

一些物业公司为防业主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收取装修抵押金,不交纳不能进户,哈尔滨市民对此表示质疑。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没有法律依据,属乱收费。

 

    近年来,装修押金成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焦点。在哈市3月份“12358”价格投诉中,装修抵押金投诉居榜首。可明明是乱收费,为何很多物业公司还乐此不疲照收不误?关键是物业公司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目前,对是否收取装修抵押金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这就意味着收装修抵押金既不合法也不违法,收了也不会有责任风险。

 

物业公司收取装修抵押金有一个乍听起来有理其实站不住脚的理论:用来约束规范装修行为,防止业主在装修时对小区的公共设施造成破坏和私改烂建。但是,收取装修抵押金真能起到对业主装修的有效监督、管理,进而保障其他业主利益的作用吗?我看未必!现在很多家庭装修动辄花上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不在少数,几百、千元左右的装修押金对许多业主装修发挥不了多大的制约作用。有些人真要是想违章装修,还在乎在物业手里的区区千八块钱吗?

 

另外,收取装修抵押金俨然已成了行业的“潜规则”,老百姓对此是相当反感。霸王规矩,捆绑收费,业主交钱纯属迫于无奈。很多人交费时的心理是,十几万、几十万的房款都花了,就不差这点装修抵押金了,快点拿到新房钥匙要紧。不合理的收费,不情愿的交费,进而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也就不足为奇。

 

现在,房价本来就贵,老百姓买一套房子不容易,进户时还要交一笔本可以不交的费用,更增加了买房的负担。既然装修押金起不到有效制约违规装修的作用,还衍生出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就该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户不得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样,物业公司再收就违法,老百姓也可以理直气壮说“不”了。矛盾纠纷少了,投诉少了,人们安居乐业,社会也就会更加和谐!

编辑: 赵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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