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晚点应给乘客弥补损失

2007-05-08 09:02:00来源:大众网作者:

●渭水河

 

  5月4日,由秦皇岛开往石家庄的T581次列车因为避让其他列车晚点两个多小时才到石家庄。乘客周女士认为之前车站没有任何通知,乘客权益受到了损害。(5月6日《燕赵都市报》)


  或许对于铁路部门列车晚点习以为常,如家常便饭。可是对于乘客来说晚点就是对其利益的损害。晚点有时不可避免,但是晚点了就应该及时的向乘客或者将要乘车的旅客发布信息,不能让乘客等车等的心慌。俗语言:“人等人急死人。”那么对一个归心似箭的乘客,或者有要紧事的乘客来说,晚点是多么不近乎人情,是乘客利益的损失。

  当然晚点对于铁路部门也有损失,其可墙外损失墙内补,那么对于乘客的权益谁来弥补。不能只说一声列车因避让其他列车而晚点就得了,应该对乘客进行适当的赔偿,否则铁路部门把晚点就不当回事,只是随便的向乘客解释一下完事。

  笔者很欣赏这位女士的勇气,周女士气愤的同时能提出质疑,“就算是避让其他列车,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乘客的权益谁保障?”如果旅客都忍气吞声,那么倒给铁路部门造成了错觉,或许旅客的这一点时间没关系。其实因人事小误人事大。

  可不是吗?去年笔者到北京出差,因急事得速回,列车按说是次日十点准时到,十一点参加一个面试,为此也是主办方专门调整了时间。可上了车,一个晚上事情就发生了变化,次日只听列车员才说列车晚点两个多小时。于是又向主办方打去电话,人家把时间又调整到12点,本应该10点到的车,12点半才到,这样笔者就丧失了一次良好的面试机会,不能到心想的单位去上班。

  其实铁路部门不应该拿晚点当说辞,而去搪塞旅客,一耐的忍让会对铁路部门越有利,不利的反而是旅客。既然坐了你的列车,你就要保证准时准点将其送到目的地,除非是外力或者不可抗力影响,如果不能按时到达,铁路部门就应该出面对旅客进行赔偿。或者弥补其损失,不能因一句善意的晚点而掩盖其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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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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