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关系保"伤群众的心

2009-02-20 08:45:00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作者:
    □李琥珀

    “一些农户住草房,生活非常困难,享受不到低保;而相反,同村里住着宽敞的大房子甚至是‘小洋楼’、生活富足的户,却享受低保,你说怪不怪?”2月15日,赵振玺等几名省政协委员对农村低保中的不正常现象提出批评(2月16日《大众日报》)。

    农村低保制度,一项本意为农村特困人群生活“兜底”的惠民政策,在个别地方被村镇干部钻了空子,变成“关系保”、 “人情保”,成了谋私利的工具,其危害和恶果决非一句“好经被念歪,好事变坏事”所能了结的。

    建设农村低保制度,可以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农村困难群众,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这一制度最根本的作用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权。生存权是人之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让每一位公民都能有尊严地生存下去,这也是国家对公民的义务。

    作为保障农村特困人群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农村低保的方向应该是“应保尽保”。但现实中,在个别地方,不仅没做到“应保尽保”,反而有不应保的进了被保之列。如新华社去年12月9日报道,在海南省万宁市大茂镇群爱村,双目失明、长期卧床的84岁老人郑琼昌一家10口人,4个残疾,3个重病,这一家人的生活状况完全符合农村低保制度,却迟迟得不到政府救济;相反,当地很多生活殷实的村干部家属却一度成了低保对象。郑琼昌一家的遭遇并非个例。翻查新闻报道,一些基层干部营私舞弊,农村低保蜕变成“关系保”、 “人情保”的事件常见诸报端。

    其实不仅是农村低保,我们社会保障政策的某些环节被腐败分子染指,也很值得警惕。上述报道告诉我们,这已成为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现象的一个新特点。

    在近年来国家政策对农村倾斜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随着各项惠农政策陆续出台,少数地方基层干部的寻租空间将不断加大。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惠农政策在一些地方得不到落实,将极大地损害国家政策的权威性,伤了群众的心。如果问题日积月累,甚至会成为农村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诱因。

    包括农村低保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更是我们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监管,杜绝暗箱操作,让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地”,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这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加强监管,杜绝暗箱操作,让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地”,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这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的大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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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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