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深圳市建设局网站贴出一份公告,题为《2009年度在职局处级干部疗养方式说明》,是由深圳市麒麟山疗养院发给全市各职能局的。公告显示,深圳市目前在职局级干部和处级干部可以享受包括足疗、按摩在内的疗养待遇,局级干部标准是4000元/人·年,处级干部是2100元/人·年。疗养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出。(据近日《羊城晚报》)
此消息所曝光的关于局处级干部的疗养待遇上似乎太超前了一些,以致招来非议,让人感到有不妥之处:目前我国的疗休养制度尚不健全,就连最需要疗养的劳动模范也还没有制定出规范的休养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局处级干部“捷足先登”高规格接受疗养,是否太养尊处优?
干部有干部的工资待遇,特别是实行阳光工资后,中央更严禁给干部发补贴搞福利,每年给予疗养卡或疗养票以作消费之用,实际上变相提高了干部的工资水平,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公,这合适吗?
疗养卡或疗养票可用于药浴、足疗、推拿、“ 野战营”拓展训练、钓鱼及网球等,更可以携家带子住酒店,这其实都已超出了正常疗养的范围,实质是巧立名目搞特权。
金融危机之下,经济运行困难,深圳虽然是富有之地,但是受冲击并不小,众多外向型企业面临困局,有不少失业下岗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花纳税人的钱做这种疗养,岂不太不合时宜?
□曾志杨 漫画/ 李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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