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清明,洛阳市北邙塔陵园公然宣称,5平方米以上公墓售价每平方米2万元,还可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新墓型设计、建造,堪称天价公墓。天价公墓的价格,约是当地“活人”住房平均价格的 10倍。民政局表示查处难度大。(4月1日《河南法制报》)
又到清明,贵过“活人”住房价的天价公墓又一次拨动了大众敏感的神经。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天价公墓仍然能年复一年地我行我素。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民政局的“查处难度大”,当是原因之一。为什么难度大?个中缘由众所皆知,就是民政部门与公墓有着利益上的联系。自己办的自不待说,即使是其它机构办的,也要经过民政部门批准才可,它们无形中成了民政部门的“合作”单位。公墓价格越高,民政部门的“实惠”也就越大。自己查自己,就会使切身利益受损。如此,查处“难度”又怎么会不大?
更重要的原因是,公墓的售价总是处于监督缺失的境地。可能有关部门认为,公墓售价是一种商业行为,价格可以随行就市。但即使是商业行为,如此天价,也显属暴利,而且还是垄断经营下的暴利行为。对这种暴利行为,没有理由不举起反暴利之剑。
公墓是公益事业。天价公墓的大行其道,对公众来说,是加重了负担;对社会来说,是一种不应有的社会财富浪费。进而言之,它还在事实上倡扬了一种不良的奢侈之风,可谓害处多多。即使是在社会化运营的思维下,也应当摒弃利字当头的观念。
“死不起”现象的出现,是社会之耻。既然公墓是一种公益设施,既然是在政府许可下的垄断经营,就必须要对公墓面积的大小进行审批,对公墓的价格执行严格的报批,同时依法进行监管。
漫 画 /王乃玲 □徐道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晓亮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