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奎林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古老的诗句描绘的是一幅绿树掩映、青山依依的美丽农村景象。沿着“科学发展新山东-第八届中国网络媒体山东行”大型采访活动的路线,到山东农村走走,我们会不自觉地陶醉于清淡幽静、美丽如画的山村田园风光里。
当科学发展新山东——“鲁花杯”第八届中国网络媒体山东行采访团来到莱芜市“全国文明村镇”郭家沟村,眼前成排的别墅让记者们很难将这里与“农村”挂钩,漂亮的环境把大家“震撼”了。事实上,郭家沟村的变化有很大程度源于山东省组织开展的“乡村文明行动”。
曾几何时,农村成为环保盲区。污水横流,畜禽乱放,垃圾遍地,“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这是过去部分农村环境状况的真实写照。可喜的是,随着“乡村文明行动”的陆续实施,使这一状况已大为改观。
2011年4月23日,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乡村文明行动”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剑指当今乡村中存在的6类不文明行为,着力做好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以及文化惠民建设。可以说,这是举全省之力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是全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的一次体现、也是各方合力共建的一次体现。
一年多来,村容村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文明素质和乡风文明得到提升,“乡村文明行动”初见成效。据《农村大众》报道,截至2011年底,全省新建13万座农村无公害化厕所,新建户用沼气19.7万户,全省71261个村庄中有2万个开展了环境整治,有60多个县(市、区)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3.5万个村庄设置了垃圾收集点,建成2624个小城镇中转站,4932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村镇垃圾处理率达到28%,有效改变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使2000多万群众受益。
“乡村文明行动”涉及的内容极其丰富,从农民的生活起居到精神世界,无所不包。说起来都是“大手笔”,但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户人家,却都是实事。 莱芜雍和园社区是莱芜口镇规划建设的9个农村社区之一。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雍和园社区除了建设了服务中心,在硬件上保障居民的生产生活之外,更是在环境优美、生态文明上做文章。社区内每个居民楼都安装了天燃气管道和暖气管道,配置了完善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每座居民楼都有两个垃圾箱,社区有专门车辆将垃圾运送到垃圾处理厂。社区自建污水处理中心,所有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进入该系统处理,净化处理后的水可以种菜浇花。
据了解,通过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设施,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5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到2015年年底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这一美好愿景的背后,不仅是各级政府的投入与付出,也凝结着山东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汗水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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