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有了绯闻就搞声明,扯淡!

2007-05-23 09:44:00来源:大众网作者:
毕文章
 
近日,有媒体报道“加油 好男儿”成都赛区选手胡晋嘉与当红明星严宽关系密切,质疑其有“断背”的嫌疑,更有好事者“爆料”胡晋嘉与前签约公司高层关系匪浅。对此,严宽现在所属经纪公司的艺人总监李海峰先生代表严宽发表严正声明:进行了强烈的抗议和不满!(《新浪娱乐》5月22日)
 
无独有偶,近日,贾平凹也进行了声明:“5月22日上午,天涯社区《天涯杂谈》和狗仔网《狗仔窝》分别贴出有关我个人所谓嫖娼被抓、在派出所里为办案民警写字充交罚金的帖文,相信稍有常识的网友做个简单判断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篇漏洞百出的造谣之词。令人失望的是,天涯和狗仔网作为国内有影响的网站,未经核实即将此贴发布,是很不负责的。就此,我做出两点声明。”
 
时下,名人有了绯闻以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发表什么劳什子声明。在我看来,他们这样的做法简直就是母鸡屁股拴绳——扯淡;无疑就是瞎子卖布——胡扯。这样做不但不能起到澄清事实的作用,反而会欲盖弥彰,适得其反,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
 
说句心里话,我原来根本就没有看到媒体报道这两件事情,是他们的声明让我对事情有了大概的了解。你问我,怎么看?我以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因为俗话说得好:“无风不起浪。”试问,这两件事情的当事人,如果没有毛病的话,人家何以单单往他们身上泼脏水呢?由是观之,这样的败家声明,不但与事无补,而且败坏了自己的名誉,实在是得不偿失。
 
名人绯闻多,这是不争的事实。那么,他们该如何对待媒体上发布的绯闻呢?窃以为,如果绯闻是客观事实,那当事人就紧紧地闭上你的乌鸦嘴,任凭绯闻自生自灭。假如当事人信口开河,胡说八道,只能把事情搞糟;如果绯闻属于诽谤,那当事人就要毫不客气地诉诸法律,让那些造谣诽谤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付出应有的代价,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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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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