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魏明伦在“两会”上揭露文艺界存在的腐败现象后,呼唤艺术纯洁成为代表委员们的热门话题。 继司法腐败被屡屡曝光后,学术腐败、体坛“黑哨”等不同领域的腐败问题也相继浮出水面,为广大民众所唾弃。而在肩负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艺术界,腐败问题也开始潜滋暗长,一幕幕黑色交易正以各种隐蔽的方式进行。 任何腐败现象,都有其产生的根源与滋生的土壤。魏明伦认为,在目前转型时期的文艺界,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许许多多的“潜规则”,它们正是艺术腐败产生的温床。 所谓“潜规则”,是指社会生活中潜在的灰色规则,它是相对于社会道德认可的主流规则而言。如果一个新人想成名,就要采取各种方式“搭上”导演、制片;有些人在台上比谁都冠冕堂皇,大弹大唱主旋律,高举“义演”“爱心”大旗,但他们在台下的“交易”却令人触目惊心,也让真正有艺德的人不齿。 文化界的“潜规则”有其自身特点,大多以“艺术”的形式体现在评奖、选拔、庆典等各种文化活动中。为繁荣社会文化事业,政府每年都要投大笔资金用于各种文化项目建设,但对于这些资金的使用因缺少明确的法规做监督,衍生的问题令人瞠目。 另一方面,艺术创作存在着较强的主观性,对艺术作品的评价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个文艺节目让谁演不让谁演、让谁上场不让谁上场、让谁出镜不让谁出镜,全由主办者或导演说了算;一台演出成功与否,也没有一个明确、合理的评价体系,这就为一些艺人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与余地。知情人说,以文化名人自诩的张俊以,之所以能在电视台大红大紫,与他精心编织的关系网不无关系。 艺术为大众服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文艺创作不是面向广大观众,而是“眼睛向上”。一台投资几百万元的剧目,经常是排出来后演几场,请各方面的领导看一看就成了库存品,广大观众根本无缘看到。这些艺术投资只管投入,不问产出。承办者拿着钱,以艺术的名义随便花、随便用,没有严格的管理与监督。而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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