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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就不能报到" 报到证成学生就业"绊脚石"

2010-11-15 15:2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2009年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结果报到证丢失了只能补开了《报到证遗失证明》。但是凭《遗失证明》不能在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到,档案和户口无法派遣,我该怎么办?”近日,孙女士向本网记者求助,记者就相关情况进行了采访咨询。
    大众网济南11月15日讯(记者 隋乔)“我2009年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结果报到证丢失了只能补开了《报到证遗失证明》。但是凭《遗失证明》不能在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到,档案和户口无法派遣,我该怎么办?”近日,孙女士向本网记者求助,记者就相关情况进行了采访咨询。
    据了解,孙女士于2009年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报到证2009年7月份由山西省教育厅签发,派遣到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到期限为两年。“山西省教育厅的规定是,报到证距签发之日一年内丢失的,可补办新的报到证,超过一年的只能补开《报到证遗失证明》加盖公章。一年之期已过,我只补到了《遗失证明》。”孙女士遗憾的表示,当她想凭借《遗失证明》到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报到手续的时候,得到的回复是“只能拿报到证报道,《遗失证明》不具有报到证的功能,拒办。”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学生处吕玉明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报到证遗失证明》不能代替报到证:“《报到证遗失证明》无法入档案存档。在办报到手续的时候,我们无法在证明上为其加盖公章办手续,这是不合规定的。同时,《报到证遗失证明》在公安局也无法办理落户等手续。我们还是建议毕业生注意保存自己的报到证,遗失后尽量、尽快进行补办。”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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