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09:27:00 作者:徐洁 来源:齐鲁晚报
新学期临近了,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本月31日前,全市100余辆校车必须按照新规重新注册,否则严禁上路。开学前,政府部门还将掏钱为注册校车安装GPS行车记录仪和视频监控设备。
据了解,济南市现在有注册校车100余辆。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应当使用专用校车,接送初中生可以使用非专用校车。
为满足学生出行安全的需要,2012年4月5日至2015年4月5日的3年,暂定为济南市校车过渡期。《通知》规定,过渡期内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标准和有关规定,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济南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泽焕说,今年秋季开学后,济南市教育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过渡期内的校车安全监控,没有注册、不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校车严禁上路,此外,各县区也将制定过渡方案。
按照规定,8月31日前,已经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和校车驾驶人必须依照新规重新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资格。据介绍,具体申领流程为,开学前,各区县教育部门统计现有校车情况并形成表格后,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道路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驾驶员资格后,由各区县政府成立的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颁发许可证。
按照新规取得许可的校车须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配备照管人员。14日,任泽焕透露,开学前,政府部门还将掏钱为注册校车安装GPS行车记录仪和视频监控设备。(徐洁)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