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8 15:32:00 作者: 王艳伟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保险资产选择外部管理人的工作即将正式展开。《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保监会日前召集保险机构及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机构举行座谈,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保险资产评估市场、选择外部管理人的工作将会在年末正式启动。
此次保监会召集座谈的,包括各大保险集团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以及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券商和基金公司主要负责人。
在保监会于7月末发布了针对保险委托人的四项规章后,目前保监会已经完成了两个批次的资产管理机构报告材料的备案工作,近期已公布了两批共26家机构的名单。据记者了解,在四项规章发布后,保险公司很快就开始了对基金公司的投资资质大摸底,对各公司的投研团队、体系、制度等各方面进行了考察。
根据早先发布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开展委托投资,应当制定投资管理人选聘标准和流程,综合考虑风险、成本和收益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确定投资管理人数量。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此次座谈会上重申,保险资产管理工作要符合保险资产的管理需求,委托人评估市场、选择、监管和评估投资管理人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机制。
深圳某大型基金公司副总经理对记者表示,现在已有大型保险公司对资产管理委托方式形成了初步构想,即借鉴社保基金的做法,将保险资产分成若干组合,分给不同机构进行管理,每个考核期结束后优胜劣汰,根据业绩表现再重新选拔优秀管理人。
参考友邦人寿保险资产管理经验,其对外部管理人的考核,以中长期收益考核为主,股票类一般为3到5年,债券类期限更长,同时短期也进行过程监管和考核,基本上整个考核体系是长短兼顾。
保监会负责人则在座谈会上强调,在管理考核方面,保险机构对外部机构的投资收益目标,要重点与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挂钩,而不一定非跟市场水平挂钩;而费率方面,除了要与产品和市场挂钩,更要与投资绩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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