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财 > 股票
本站搜索:

B股改革让A股“鸭梨山大”

2012-08-17 10:00:00     作者: 宋璇    来源: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关键词: B股市场 股份流动性 鸭梨 大股东 A股市场
[提要] 中集集团宣布B股转换H股的方案之后,其A、B股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表现,不仅反映出市场对该方案的分歧,同时也反映出投资者对B股改革的悲观态度 由于A、B股股价悬殊,第四种模式可能对A股构成较大负面冲击,但目前尚未出现这种模式。

    中集集团宣布B股转换H股的方案之后,其A、B股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表现,不仅反映出市场对该方案的分歧,同时也反映出投资者对B股改革的悲观态度。

  B股升天 A股入地

  继8月15日中集集团A股以跌停来迎接B股转换H股方案之后,昨日,中集集团A股再度下跌,跌幅为5.17%,收报11.19元。而中集B则延续前一交易日的走势,继续上涨,涨幅为1.34%,收报9.8港元。

  8月14日晚间,停牌一个月的中集集团发布公告称,拟将约14.3亿股B股以介绍方式转换到港交所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8月15日,中集A股遭到机构的抛售,股价放量跌停。而B股相对活跃,盘中最高涨幅超过5%。

  分析人士认为,中集A、B股冰火两重天的表现是由于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中集集团7月14日公布的上半年业绩预报显示,上半年实现净利润同比下降55%-75%,反映出公司经营状况并不好,而业绩的大幅下滑或许会引起B股投资者大幅行权。

  国金证券行业分析师罗立波认为,B股转换H股是一种创新性的方案,公司登陆境外资本市场,可以更好地利用香港的融资平台,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有利。由于方案不直接涉及A股,对A股的直接影响较小。但若上述方案得到实施,H股上市后,H股的股价波动可能会对A股股价形成一定的影响。

  平安证券分析师叶国际也认为,B股转H股估值影响不大,但有利于增强股份流动性,该方案对市场总体影响中性偏正面。此外,该方案中执行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还不明朗,中集B股转H股对股本影响目前还难以判断。

  转板带来套利机会

  外界对中集集团此次“B股转H股”创新性方案寄予厚望。上海一位私募基金投资总监表示,中集集团的方案如果成功实行,将不仅开创由“A+B”转“A+H”的先河,或为旷日持久的B股问题带来新思路。不过,这样的改革倾向可能让A股感觉“压力山大”。

  华融证券分析师肖波表示,中集集团的B股转H股方案中,由于其向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对B股股东存在一定的套利机会,可能对B股构成利好。相应的会分流部分资金,对A股构成资金层面的压力。

  目前沪深两市共计有108家B股公司。其中,深圳市场符合B股转H股的最多有46家,涉及总市值902亿港元,约合738亿元人民币。扣除中集集团后,涉及金额最多630亿元。肖波认为,这会对A股资金面存在一定的分流冲击,但总体规模相对有限,因此,对A股冲击可能比较短暂。不过,由于目前B股股价相对A股偏低,B股无论是转入香港市场,还是转向A股市场,都有较高的套现冲动,这会对市场构成压力。

  不过,有市场人士认为,从B股公司自身的业务实力、大股东的资金实力,以及第三方的资金实力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看,中集集团B股转H股的案例,不具备广泛的示范效用。

  B股退出多重方案

  B股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中一个非常尴尬的市场,由于B股的融资功能已经逐步丧失,改革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来看,B股改革有多种版本:一是鲁泰B、南玻B等的回购注销;二是闽灿坤B的退市;三是中集集团的B股转H股;四是B股直接转A股。

  在肖波看来,第一种模式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且需要公司具备充足的自有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采取这种方式的公司占比将较为有限。

  第二种模式为满足退市条件的极差公司,以这种方式退出B股市场的公司也不会太多。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介绍”是已发行证券申请上市所采用的方式,该方式毋须作任何销售安排,转换完成后可以直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因此,第三种模式可能是相对较容易、对市场影响也最小的模式。但这种模式要求上市公司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证券预期市值至少为2亿港元,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5000万港元等。

  由于A、B股股价悬殊,第四种模式可能对A股构成较大负面冲击,但目前尚未出现这种模式。

  海通证券发布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来看,B股问题早解决比晚解决好,以合并方式解决比其他方式“横生枝节”好。在设计解决B股问题的方案时,不仅要积极稳妥,更要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不仅要考虑B股股东的利益,而且应放在中国证券市场的总体布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谋划。作为中国股市一项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工程,在解决B股市场问题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各种困难因素,兼顾各方利益,体现“三公”原则。

张元亮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