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0 09:12:00 作者:时超 来源:大众网—经济导报
◆导报记者 时超 潍坊报道
15日,维达纸业以40 万元的价格向莱芜市政府买下了 5年40吨 COD 的排放指标。17日,潍坊裕亿化工有限公司又以 23.04 万元向山东海龙集团购买了5 年128吨二氧化硫排放指标。
3天时间,两笔交易,标志着山东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战”阶段。
“潍坊市排污权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全省全面推广排污权交易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在17日举行的潍坊市排污权首笔交易暨抵押贷款活动现场,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徐刚如此说。
业内专家表示,时至今日,国内的节能减排更应该从行政强制手段转向市场调节机制。山东排污权交易“破冰”,影响深远。
有偿排污将成常态
山东排污权“破冰”的两笔交易分别来自潍坊和莱芜市的两个新建化工项目。
维达纸业是今年莱芜市招商引资企业,在该市开发区厂区投资金额达到8亿元,用于生产高档生活用纸,预期年产量约为10万吨。根据莱芜市的要求,凡当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和新设立的排污工业企业,必须通过向环保部门申购或向其他排污单位购买取得排污权。故维达纸业向莱芜市排污权交易中心购买了40吨COD的排放权。
潍坊裕亿化工有限公司之所以购买排污权,是因其新上2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需要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指标 ,但潍坊市今年已经没有多余指标可以提供。没有排放指标直接影响到该公司新上项目的正常运行。而山东海龙今年投资2000多万元新上脱硫设施,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空出了部分排污权。于是,潍坊裕亿向山东海龙购买了部分富余指标。
“今后潍坊市区内工业企业有偿排污将成为常态。”潍坊市环保局局长王秀禄对经济导报记者说。
根据潍坊和莱芜两地出台的排污权交易相关管理办法,排污权的交易可以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政府在排污权一级市场上,采取一定方式,如招标、拍卖等,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排污者购买到排污权后,可根据使用情况,在二级市场进行排污权买入或卖出。
据了解,目前实施的排污权交易指标有两项:COD 和二氧化硫。莱芜、潍坊两地对COD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申购基准定价相同,均为每年2000元/吨,而对二氧化硫的基准定价略有不同,莱芜为每年500元/吨,潍坊为每年600元/吨。目前两地共成交两笔,总金额为63.04万元。
行政减排转向市场调控
据了解,除山东潍坊、莱芜两地试点,江苏、浙江、重庆等多省市也正在开展试点。其中浙江嘉兴、绍兴两地开展较早,市场已经初具规模,至今共成功交易1200多笔,交易金额2.2亿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探索。”潍坊市副市长夏芳晨表示。在当前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的情况下,通过排污权交易,可以将污染治理从政府的强制行为转为企业自主的市场行为,能有效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 “一家企业购得了50吨COD 的排放指标,但由于企业改进技术、减少排放,省下了20吨。那么这些指标就可以在排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卖给需要指标的企业。在排污权稀缺的时候,这20吨的成交价格很可能会超过企业节能减排的投入,为企业带来一定收益。”潍坊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副主任田佰胜此前向导报记者解释为何排污权交易会调动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时,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
而田佰胜自己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一举例已经成为现实。近日,在嘉兴市南湖区第五次排污权指标拍卖会上,9吨COD指标(5年)在6家企业的疯狂竞拍下,最终成交价格高达180多万元,平均每吨成交价格为20多万元,这也是潍坊对COD 基准定价的20倍。
“在国内节能减排的总形势下,排污权成了一种稀缺资源,排污企业没有排污权就无法正常生产,所以企业会对此趋之若鹜,不断推高它的价格,而一些积极减排的企业自然会从中获益。”潍坊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广起对此表示,排污权资源带来的收益会逐步流向高效益、低污染的产业 ,并成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隐形推动力。
为了增加排污权的“含金量”,潍坊市的试点工作中,还给予了排污权更多“变现”渠道。排污单位一旦购买了排污指标,环保部门即发给排放许可证,排污企业可以用此证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17日的活动中,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即与中信银行潍坊分行签订了《排污权抵押贷款授信协议》,根据协议,山东海龙得到了中信银行8000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首笔1000万元贷款随后将转到山东海龙账户上。
全省推广尚需时日
采访中,数位业内学者对导报记者表示,虽然国内“十一五”减排目标顺利完成,但其中借助行政手段强力推动的因素过强,“拉闸限电”这种临时抱佛脚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今后行政强力减排的模式将难以为继,尤其二氧化硫减排,即电力行业普遍安装脱硫设施之后,继续大幅减排的空间有限。“十二五”减排,必须寻找替代的减排方式,而排污权交易为主的市场机制亟待全面推广。
山东同样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应对“十二五”可能会更加艰巨的减排任务,不过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要想在山东全省铺开,可能还需要等待较长的一段时间。徐刚会后对导报记者表示,“全省推广排污权交易是大趋 势,但目前还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所以还没有确切的时间表。”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教授表示,“主要是制度上的问题。”首先,由于法律上没有成文的依据,使得排污权交易的合法性成为问题,即交易后合法的排污量难以界定。而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款,超排又属违法行为;其次,目前排放指标按行政区域分配的,排污权归地方政府所有,但是交易行为发生在企业之间,容易引起分配格局混乱,从而导致区域间的所有权不清等问题。
而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也指出,从已经推行的地区来看,大多数地区的排污权交易仍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在这种交易过程中扮演的是一种全程调控模式,违背了排污权交易的初衷,一旦政府减弱调控,已经推行的交易将面临夭折。
“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是个复杂的过程,其中牵涉环境与数据管理、权益平衡、制度建设等很多方面。促成一笔交易不是目的,目的是长期的交易规划和体系建设。目前来看,全省推广的条件还不够成熟。”王广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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