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6 09:18: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电价改革:将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等价格鼓励政策,加大差别电价、超耗能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结算和电价补贴机制;
水价改革:逐步推行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对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制度;
气价改革:未来将加快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本报济南6月25日讯(记者 崔滨) 为贯彻落实我省建设“生态山东”的相关意见,省物价局25日公布《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推进生态山东建设的意见》,其中深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完善我省水电气等价格,成为我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省物价局表示,在电力价格改革方面,未来我省将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等价格鼓励政策,鼓励高效环保大机组替代发电,从严控制燃煤火电机组新增规模;加大差别电价、超耗能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加强脱硫电价监管,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结算和电价补贴机制,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
在水价改革方面,我省将逐步推行终端水价和计量水价制度、农业灌溉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城市非居民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收水资源费制度。
在气价改革方面,未来我省将加快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范我省境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门站价格。
另外,我省正在研究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完善资源环境价格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合理确定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标准、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回收补偿标准。
省物价局还表示,今后我省将在价格与收费政策上对生态种植、养殖业产业化发展予以倾斜,发挥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的基础性作用,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制定相应价格政策和措施抑制过度包装,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引导工业、洗车、市政等行业使用再生水,研究制定废弃物处理价格政策,开展循环经济支持性价格政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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