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09:16:00 作者: 王爽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7月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金融办了解到,山东等4省(市)根据财政部要求将率先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
根据《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涉农贷款应为“农户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消费和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等四类贷款;东、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奖励资金的比例分别为3:7、5:5和7:3。
据省金融办统计,去年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31839户发放“三农”贷款288亿元,占全部贷款的47%;今年1-5月,已累计发放“三农”贷款近18000户、162.24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5.06%。省金融办还出台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省财政厅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范围。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已审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71家,区域覆盖率达88%;1-5月,已开业的268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59.99亿元,贷款余额303.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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