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枣庄市中支行电子银行业务营销成效显著
2012-11-07 17:54:00
作者:
通讯员 王学传
来源:
大众网
关键词:
工行枣庄市中支行 电子银行业务
[提要]
今年以来,工行枣庄市中支行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客户资源,努力拓展电子银行业务市场,实现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超额完成电子银行各项营销任务。至日前,特约商户完成100户,完成季度计划125%。
今年以来,工行枣庄市中支行采取有效措施拓展客户资源,努力拓展电子银行业务市场,实现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超额完成电子银行各项营销任务。至日前,特约商户完成100户,完成季度计划125%。
该行认真分析客户、分析市场,研究客户需求,制定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措施和发展目标,拉出目标客户营销名单,强化公关力度,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推介,树立电子银行产品在客户心目中的品牌形象。在个人电子银行营销中,细分客户群,以理财金卡、牡丹卡持有者等中高端个人客户作为重点目标,采取集中推介会,客户经理上门、电话营销和优先、优惠服务等方式,积极将工行及他行中高端客户发展为电子银行客户。在企业网银营销中,对新开户、有贷户、小企业贷款户,由客户经理靠上去宣传、推介,将电子银行产品与其它金融产品营销有机结合起来,争取在办理其他业务的同时,为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在抓好业务营销的同时是,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明确大堂经理、客户经理对售后产品的服务职能,随时随地、快速高效地解决客户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落实定期回访制度,增进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客户需求,解决客户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电子银行尤其是证书类客户会用、能用和满意,不断激活“睡眠户”,提高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量和动户率。
张元亮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