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批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更名为“恒丰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的申请,并同意其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开设分行。虽然由
于非典的影响,公司股东大会一再推迟,至今没有召开。但烟台住房
储蓄银行从一家地方性小银行变身为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步伐已越来越
近。
变身商业银行
6月12日下午,记者拨通了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办公室主任单筱强
的电话,单告诉记者“原定于5月中旬的股东大会由于‘非典’影响
现已推迟,具体日期尚未确定。”他表示,在未召开股东大会之前不
便接受采访,但答应和记者见一面。
当天下午3时,记者如约前往,由于银行内部装修,几经周折才
找到了位于富凯商厦808室的银行办公室。一位姓吕的工作人员告诉
记者,单主任刚接到通知开会去了,目前,银行的对外宣传已全面停
止,希望记者见谅。在与吕的攀谈中,他显得格外谨慎。
据了解,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1987年12月,注册资本金2000
万元,目前在烟台设有80个营业网点。住房储蓄银行可说是应房改而
诞生,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供给制的福利性住房制度,随着经济
体制改革的深化,福利性住房制度的弊端日渐显露。一方面国家财政
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个人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80年代中期,国务
院一系列房改方案相继出台,伴随房改的深入,客观上要求成立为房
改服务的配套金融机构,推进住宅商品化进程。1987年,国务院在全
国诸多城市中挑选出山东烟台、安徽蚌埠两个中等城市,成立了住房
储蓄银行。
按照最初的设计,成立住房储蓄银行具有推动房改和金融体制改
革的双重试点性质。然而,我国仅有蚌埠、烟台两个区域性的住房银
行,还无法形成规模效应。虽然在吸收住房资金积极从事房地产的开
发,支持住房消费方面,运行效果较好,但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同
时,由于缺乏全国性的住房金融机构,无法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这
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住房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有关资料显示,截至
2001年底,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资产总额为140.6亿元,净资产3.2亿元;
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4.87亿元,净利润1987万元。
两年前,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经央行批准,实施增资扩股,其后经
过近两年的“卧薪尝胆”,日前,终于浮出水面。此次扩股后,烟台
住房储蓄银行资本金将从2000万元增加到10亿元人民币。目前,烟台
住房储蓄银行股份制改造工作业已完成,“恒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招牌只待召开股东大会并办理工商更名后,即可登台亮相。
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的吕先生告诉记者,“增资扩股后,烟台市财
政局依旧是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其他主要股东有中国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交谈中,吕先生承认九发
股份持有银行5000万元股份。但他说,“这对于10亿元的总股本来说,
并不是什么大数。”同时,他还否认了有关三联集团持有银行股份的
传言。
提起外界传闻的“香港恒丰银行参股”一事,吕显得十分气愤。
“这纯属无稽之谈,香港有恒升银行、汇丰银行,根本没有恒丰银行,
何来参股一说?”记者在网上进行了搜索,证实了吕的说法。除美国
休斯顿有家恒丰银行并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外,香港的确无此银行。
住房银行山穷水尽?
在安徽蚌埠住房储蓄银行改制后,烟台住房储蓄银行也即将“变
身”,国内最早试点的两家住房储蓄银行步入了商业银行的轨道。难
道住房储蓄银行真的山穷水尽?耐人寻味的是,记者注意到:前不久,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建设银行和德国施豪银行共同出资组建
的“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落户天津,有望近期正式亮相,
上海住房储蓄银行也呼之欲出。
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走访了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的有关专
家,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分析认为,目前,我国采取的是政府主
导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主要形式是强制储蓄性质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从长远来看,公积金制不应是我国住房金融发展的主体,我国政策性
住房金融应明确定位在市场主导型。虽然强制性的公积金制度在现阶
段发展相对还比较成功,但是它与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原则是相悖的。
而且公积金制实行封闭式营运机制,割裂了它与资本市场的内在联系,
限制了资金良性循环使其增值的功能。另外,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资金
管理中心是一个“行政化”机构,实行“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
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看上去很完善,但在实际运作
中,公积金的所有者无发言权,更无资金管理和监督权,导致公积金
经常被当作准政府资金支配使用,挤占、截留、挪用公积金的现象屡
屡发生。日前,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的有关情况也印证了该人士的这
一看法。据悉,截至目前,我省还有2亿多的住房公积金违规资金没
有收回。
该人士告诉记者,从房地产金融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形势看,商
业银行经营房地产金融业务比重有限。在商业银行经营房地产金融业
务最发达的美国,房地产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9.3%,个人住房贷款占
19%,其中政策性贷款更是少之又少。而政策性住房金融涉及千家万
户的住房问题,融资额度巨大,仅仅将它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兼营业
务,而不设立专门的机构经营是不合适的,更何况政策性住房金融的
非盈利性原则与商业银行盈利性目的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的横空出世,表明外资住房金融机构凭借
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理念、成熟的管理技术叩开了住房储
蓄市场的大门,下一步必然会下大力气在住房金融业的各个领域抢占
市场份额,市场容量巨大、前景广阔的住房储蓄市场就是其中之一。
德国最大的住房储蓄银行———施威比豪尔银行的举动证明了这一点。
站在房改的门槛上,住房储蓄银行的进与退颇令人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