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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洪:法则当随时代

2003-06-18 08:36:11 

6月9日,孙志刚案一审的判决意味着此案本身暂时告一段落,然而社会各界尤其是知识界对此的思考却并没有终止。

  6月9日,孙志刚案一审的判决意味着此案本身暂时告一段落,然
而社会各界尤其是知识界对此的思考却并没有终止。
  6月10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天则经济研
究所、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组织了一次专题研讨,一批法学
理论与法律实务界的资深学者、律师,经济学以及行政学专家等深入
讨论了孙志刚案所折射出来的深层次问题。作为联名上书全国人大的
五位学者之一,经济学家、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经济研究
中心教授盛洪先生与诸多学者一样,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推动此事,希
望孙志刚的无辜殒命能换取更大的社会意义。本报记者日前前往山大
独家采访了盛洪先生。
  经济导报:孙志刚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人对此还是有
遗憾的。您对此怎么看呢?
  盛洪:从庭审披露的一些情况来看,他们(打人者)这样做,是
有更复杂的背景。许多“凶手”谈,我如果不打他(孙志刚),我就
得挨打。
  其实我并不十分清楚法律的具体规定,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有它
直接的原因,也有它原因的原因。法庭的公正审判也应该是这样的,
就是说既要看原因,也要看原因的原因。而后者也有可能构成对案件
的法律责任。但是孙志刚案件一审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令很多人
当然也包括我不满了。
  那些打人的人,除了护工以外,也都是被关进来的。据说有一个
只比孙志刚早进来三小时。他们为什么被关进来?这没有披露。他们
被关进来是不是也因为错误收容,这都不清楚。而且在这个所谓医院
里头,这些护工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这也是令人惊讶的事情。
既然是护工,应该没有权力强制别人做这个事情。还有,这些人(打
人者)跟孙志刚实际上没有任何仇恨,按照法律术语来说,“没有作
案动机”啊,那他们为什么要打孙志刚呢?
  我觉得法庭只针对这些人进行判决,显然是不够的。当然这后面
还有一个更复杂的制度原因。我们应该从这个案件本身,去挖掘它背
后的制度原因。
  经济导报:现在,大家一般把矛头都指向了收容遣送制度,这个
制度已成为“千夫所指”,被称为“恶制”,那么这个制度在哪些方
面不适应这个社会了呢?它的“恶”主要表现在哪里?
  盛洪:《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个法规是1982年颁
布的,这是国务院发布的一个行政法规,而不是经全国人大批准的法
律。当时,计划经济的色彩还比较浓,这个《办法》表面上来看是收
治流浪、乞讨的人,但是它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人员在异地之间的流
动,尤其是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虽然这没有直接说出来。
  也可能这个法规制订的时候确实有积极的一面,就是说帮助那些
乞讨者、流浪者等,但是它另一方面确实是包含了城市政府对城市的
一种管理办法,它是对农村流向城市人口的一种限制。这是它出台的
背景。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我觉得,这样一个办法的出台也是有问
题的,关键在于它的“强制性”。如果这是一个良好的福利措施,是
帮助这些流浪汉和乞讨人员,那么我觉得最简单的一点就是:他是自
愿的。如果说帮助别人还要强制去帮助,这个逻辑是不能成立的。
  随着越来越多的民工进入城市,这个《办法》也变得越来越“坏”
、越来越“恶”了。一方面,它针对了更多的走向城市的农村人口,
另一方面,这些收容机构的行政经费是比较少的,其实上级机关就默
许他们采取一些收费制度,据一些报道,这个收费制度有一些就是收
容所自己制定的。这在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里面是不能被允许的。一
个行政机构自己制定向老百姓收费的制度,这完全是行政权力过度膨
胀的一种表现,而且没有受到任何限制。

  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收容机构逐渐把“乱抓人,然
后索取费用”作为了一种创收的手段,后来,这种情况之所以愈演愈
烈,恰恰是因为背后有经济利益的驱使。这就变得非常可怕。
  本来是为老百姓提供安全保障的一个机构,现在把获得的权力用
于为自己谋利,而谋利的手段是侵害普通百姓的自由权利,甚至剥夺
老百姓的生命。
  实质上孙志刚背后死了很多人,为什么他能引起大家的关注,是
因为他是个大学生,在社会眼中,地位比一般的民工要高一些,因此
更引起大家的关注。其实这些年,也纷纷报道出很多的恶性事件。这
是非常非常糟的一件事情。
  经济导报:很多人建议废止这种收容遣送制度和相关法规,您认
为在现阶段,是应该废止还是应该改善?
  盛洪:我觉得应该废止。如果这个制度真的好,它应该是一种福
利制度,是自愿申请的制度。但这个法规赋予了执行人员以强制性,
本身就是“坏的。就是说,即使是乞丐或者是流浪汉,你也没有权
利强迫他到收容站去。只有他们申请到收容站去,你才能接收他。所
以我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完全废止这个《办法》
  。经济导报:在现阶段,您觉得有这样的可能吗?
  盛洪:这要靠我们的努力啊。我们要对这样一个制度进行判断,
就得对它进行充分地研究,搜集大量的资料,来看这个制度到底是好
的制度还是坏的制度,如果最后证明这是个坏的制度,那我们的社会
没有理由不去废止它。实际上这就要靠我们大家的努力啊。
  如果孙志刚案就这么结束了,然后大家把这件事忘掉了,那这事
很快就会过去。但是我觉得这个社会上应该有一批人,他们关注这个
事情,持续地关注并进行研究,提出他们的看法,帮助社会、帮助政
府做出一个判断,最后提出一个改进的意见。我觉得这个事情关键在
于去做,不去做肯定就没有效果,如果做了可能就会有改进。
  经济导报:现在知识界的很多人,包括您所在的天则经济研究所,
就是在进行这样的努力。但是现在是否需要先有一个替代的法规出来
之后再把旧办法废止呢?
  盛洪:那倒不一定,我觉得这个制度根本就没有必要替代。现在
由于媒体对孙志刚案报道较多,现在的行政部门其实也是受到这样一
个案例的冲击。他们确实发现了孙志刚案件背后掩盖的许多问题,很
多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措施,来约束他们的执法人员,尽量避免再出
现这样的悲剧。我看到好几个地方的政府官员都发表了这样的讲话。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态度和措施,有的省份提出来“收容一定得是自
愿的原则,立足点基本上是为外地民工服务。在这些省份,很少有
像广州这样的一些恶性事件。这样,在立法手段实施之前,他们会通
过行政手段进行调整,改善一下。
  经济导报:可是,依靠行政力量的改善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
现象,因为它存在着制度性的缺陷。
  盛洪:对。我刚才讲了,在立法解决之前,在行政上会有一些改
进的,因为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这些收容机构会收敛一些,这
也是受到舆论的压力。但是如果这个压力一过去,那怎么办呢?所以
要谋求永远的解决办法,就是废除这种制度。
  经济导报:你们五位学者给全国人大的建议有没有得到回应?
  盛洪:没有。我目前还没有得到回应。贺卫方是我们的联络人,
在给人大去信的时候,我们指定贺卫方做联络人,所以有什么消息应
该首先通知他。对于这个也不能期待过高,但是无论如何这个事还得
继续做。假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的话,我们还会继续做这个事情。
  经济导报:准备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推进呢?
  像以往的研讨会也是方式之一,我们可以把我们研究的结果告诉
社会。因为这个事情,肯定不应该就此打住,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去
努力。
  经济导报:您觉得得到人大常委会回应的机会大不大?
  盛洪:这个我不知道。确切地说,这样的形式我们也是第一次,
没有任何经验,所以根本不知道会得到什么样的回应。但我只知道,
我们应该得到回应。因为我们的人大常委会是人民发的工资,回应是
他们份内的事。如果不回应的话,我不知道该做何解释。
  经济导报:你们五位学者和此前的三位法学博士的这种提交建议
书行为是不是开了一个先例?
  盛洪:这次主要是法学学者们比较活跃一些。以前知识界也有一
些联名上书之类的行为,但都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法律途径。这次主要
是这些法律学者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比较清楚,所以采取了在现有法律
框架下可操作的法律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这应该是第一次。
  经济导报:很多人认为这有可能是中国宪政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您怎么看?
  盛洪:有可能。关键是看社会和政府之间怎么互动。其实我们社
会上有一些知识分子能够站出来提出这个问题,我们的政府应该积极
回应。这样如果回应比较积极,那就有可能成为宪政改革的一个突破
口。现在关键看政府的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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