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9日讯 东京时间昨天11:00,历时6年的3名平顶 山大屠杀中幸存者对日索赔诉讼案有了结果,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审理 后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万日元的 请求。 1932年9月16日下午,驻抚顺日军守备队包围了平顶山村庄,将 全村男女老少赶到村西南的洼地里,用机枪进行了一个小时的屠杀, 并将被害村民尸体全部烧掉。然后,他们又用汽油把全村700多座房 子烧毁。事后为了掩盖尸体,守备队还将山崖炸塌。在这次屠杀中, 3000多名矿工和平民百姓在日本侵略军的暴行中丧生。 原告莫德胜和杨宝山、方素荣3人是平顶山大屠杀的幸存者,当 时他们都不满10岁,是躲在父母尸体下才逃过了劫难。1996年8月14 日,他们3人来到日本,对日本政府提起了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赔礼 道歉、并赔偿2000万日元。以尾山宏、小野寺利孝为代表的“中国人 战争受害者索赔律师团”是他们3人的代理律师。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民事第10庭经过审理,首次承认了平顶山大屠 杀的事实,但还是以“国家无答责”为由驳回了3人的损害赔偿请求。 原告代理律师发表声明认为,这一态度证明日本政府至今仍拒绝承认 对中国死难者所承担的道义和最基本的责任,同时也否认了日本发动 侵略战争的罪责。国际联盟从1936年起开始对平顶山大屠杀一案进行 调查,但日本政府一直持否认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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