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3月16日讯昨天上午,省消协、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部门在济南联合举行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过去一年内各系统受理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省工商系统公布的案例有:青岛英雷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制售假冒他人润滑油案;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商业贿赂案;泰安市泰山区东方种业部经营假种子案;泰安市宝良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汽油案;张店冉升服装店销售假冒“花花公子”服装案;淄博市商业职工医院销售“增光片”虚假宣传案等案例。 从2002年3月18日起,淄博市商业职工医院在本单位眼科销售“傅仁宇”增光片。销售该增光片过程中,在其广告内容中称“青少年近视90%以上都能治愈”,当事人利用广告对该“增光片”的性能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于当年3月被淄博市工商执法人员依法查获。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共销售“傅仁宇”增光片210盒,总价值14973元,获利2247元。淄博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医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罚款10000元。 省质监系统公布的案例有:博兴县兴运油棉有限责任公司在棉花中掺杂使假案;聊城市中盛医疗设备公司生产假消毒液案;烟台市飞鸢综合经营有限服务公司无证充装氮气案;聊城市东昌府区八里王庄陈连芝生产假冒酱油食醋案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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