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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只羽毛球罚 200元

2002-11-27 07:57:30 

  本报江苏 11月 26日讯 顾客偷拿了东西,超市便以高出商品价格数倍甚至数十倍的罚款向顾客索赔,这种超高额索赔的做法引起了人们的争议。
  日前,中年妇女贾某在江苏徐州一家大型超市购物时,将 4只羽毛球偷偷放进包里。这一幕被电视监控系统捉个正着,保安要处以 800元罚款。贾女士身上仅带着 70元,保安于是跟她回家取钱,而家里也只有 500元。保安不依不饶,又将她带回超市。来回打的由贾女士支付车费,余下的 550元全被商场拿走。 4只羽毛球不过 10多元,觉得吃了大亏的贾女士无奈之下找到当地消协,希望讨回公道。
  一些超市则认为,为构筑物流监控体系和防盗体系需要投入巨资,但重金打造的防盗“长城”远远不能杜绝偷盗现象的发生,超市因此蒙受了很多损失。偶尔抓住一个,自然要重罚,既能挽回一点损失,也可杀一儆百。
  超市这种名之曰“非暴力索赔”的做法招来不少指责,一是对触犯法律的盗贼,花钱便可逃脱法律制裁,此举无疑是放纵;二是对偶尔为之者索以巨额赔偿,往往成了变相的“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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