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说的这张照片,想必大家都从近日的媒体上看到不止一遍了,这就是女明星刘嘉玲十几年前被强迫拍下的裸照,近日最先被香港的《东周刊》当作吸引读者眼球的猛料抖露出来,一时间香港纸贵,万众争睹为快。但不堪媒体骚扰的香港艺人们以此为导火索,一举掀翻了这家因此已名声大噪起来的周刊。但传媒业不乏前仆后继者,又一家媒体《3周刊》接过“赤裸”的大旗,重新刊登这张早已“著名”了的照片,在一期的杂志中对同一张照片刊登了4次(创了传媒业的纪录),并不再做技术上的遮掩处理,旋即脱销并加印,但也招来了更加激烈的责斥之声。 南风很快北进,我们深居内地的读者大可不必为不能一睹女明星的风采而懊丧,因为我们的各类报刊们对此事作出了快速反应,各类追时尚的都市报自不必说,就连以专攻中国高端时政新闻为已任的某周刊也难耐寂寞,在封面上打出了“裸照**”的重磅标题,看不看由你,真是醉翁之意,让人难解。 如果说香港的报刊格调低下是由于其特殊的文化环境浸染所致尚情有可原的话,而我们国内的一些报刊名义上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任,却时不时地想着来点擦边球,对一些东西念念不忘欲说还休,或以美女头像招徕读者,或以别有意味的标题引人入瓮,字里行间偷偷摸摸地兜售点名人的恋情婚情甚至色情,以个人隐私等不良信息的宣泄掩饰新闻评论等有效信息的不足,实是不良商贩的作派。 鲁迅曾说过一句经常被人们引用的话: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英雄,第二个……用这一理论来分析媒体在此事中的表现,《东周刊》无疑是“盗火的普罗米修斯”,费了很大的劲冒着遭天谴的巨大风险不知从何处弄来这张惹火照片,而《3周刊》则属于第二个了,至于内地的大量既不敢刊登裸照又心里痒痒只好以标题弄个噱头诓人的媒体们,则是更下之了。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梅艳芳称后续传媒刊登有关照片的行为有如“接赃”。 从去年台湾《壹周刊》的“璩美凤性爱光碟事件”,到如今的《东周刊》照片风波,一些媒体在明星个人隐私领域进行的无畏开拓,已达极致,只要眼球不要脸面的炒作作风,成了一些媒体寻求扩大发行量的无悔选择,这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升和媒体社会形象的建树有害无益。 事实上,记者节的被遗忘已经表明了媒体从业者在社会大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印象,媒体人这样长期的放纵最终将导致整个行业的自毁。 (济南)看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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