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是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舆论监督有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但新闻舆论监督因其时效性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倍受重视。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和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时代对新闻舆论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达到纠正错误,改进工作的目的。否则,会事与愿违。因此,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途径 ,正确行使新闻舆论监督权是建立现代文明社会的需要,也是树立党报形象和权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树立政治家办报的思想
舆论监督是我们党和国家民主监督制度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新闻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开展批评报道首先要牢固树立起“政治家办报”的思想,要将舆论导向正确与否摆在首位,舆论监督的目的应当是“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而不应当是单纯地为了暴露问题,迎合一些读者的不当要求。因此,新闻批评要特别注意“度”的把握,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对一些重大案件的报道,一般应与相关管理部门查处同步;对于曝光和揭露性的报道,最好能求得上级党委的支持;对于一些敏感和复杂的问题,如进行公开监督容易给党和政府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问题,最好以内参的形式反映,以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对于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在现实条件下又无法解决的问题,就必须选择放弃。在报道中还要注意报道“热点”问题不增加“热度”,报道“难点”问题不增加“难度”,并按照适量、适宜、不过分集中的原则进行报道,否则会诱发群众不满情绪,导致不安定因素的滋生。
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有针对性操作性
开展新闻舆论监督难,这是人所共知的,要使舆论监督更有针对性操作性,与相关部门合作是十分有效的战略战术。首先要按照“政治家办报”的要求,把握舆论监督的方向与“度”,每一次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时都要认真筹划,周密部署,趋利避害。开展舆论监督时要在弄清事实,掌握证据上狠下工夫。同时还要抵制各种诱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近年来,《莱芜日报》配合纪检、司法、工商等有关执法部门,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连续有力的曝光。这种联动既可靠,又围绕大局进行舆论监督,人们无不拍手叫好。眼下,《莱芜日报》正围绕促进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与工商、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开展涉农检查,对制假造假,坑农害农者进行曝光,通过此举推动了中央一号文件的落实,树立了地方党报形象。
开展新闻舆论监督要多些社会责任感
新闻批评的权威性是用事实说话。近年来,新闻官司数量与日俱增,其中不乏因新闻报道失实,侵犯有关当事人法律权益造成的。因此,在进行批评报道的过程中,恪守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和多些社会责任感至关重要。既要言必有据,客观公正,又要换位思考,增强社会责任感。
新闻工作的规律决定了大量的新闻报道内容是来自于他人提供的线索和材料。如采访新闻人物和周围的人,调查新闻事件中的当事者和涉及人物,通过参加各种会议和新闻发布会获取的信息等。对这些新闻线索和新闻材料,使用时一定要征得提供者的同意,并做必要的录音、录像和本人签字取证工作。由于采访者受采访环境、采访手段和各种条件的限制,极易造成一些新闻与事实有出入。因此,有必要对新闻事实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不但对时间、地点等细节的真实性要核实,还要对事实的整体真实性好好把握,更要对批评性报道产生的效果是否积极进行预测。绝不可掺杂记者自己的主观臆断观点,更不能根据自己凭空的观点对事实进行“合理展开”。只有牢固树立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认真进行换位思考,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抛弃各种偏见和杂念,才能取得新闻舆论监督的好效果。
(莱芜)张相春